2015年起我国开始系统化布局绿色金融发展相关工作,在生态文明战略的总体指导下,以绿色金融作为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依据绿色金融“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框架,逐步发展形成富有中国特色的绿色金融发展体系。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顺应不同阶段下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变化,在调整深化中不断明晰支持绿色转型的重点方向,各地方也在探索差异化的发展路径。
顶层设计不断迭代
2020年“双碳”目标提出后,绿色金融进入发展快车道。2024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与《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的相继出台,标志着绿色金融进入“系统衔接、全域协同”的新阶段。绿色金融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不再局限于金融支持绿色项目范畴,而是向全面支持绿色低碳转型拓展,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联系更加紧密。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的发布,则进一步强调,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是当前的首要任务。金融“五篇大文章”聚焦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扩大双向开放、强化金融治理五大领域,强调金融需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尤其强调推动金融资源向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通过重构金融资源配置逻辑,破解传统体系与可持续发展间的结构性矛盾。这一设计不仅体现了金融回归本源的政策逻辑,更加明确了绿色金融作为“五篇大文章”中核心一环的战略定位与发展方向。
在实践层面,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协同效应已初步显现。从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构建的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跟踪结果来看,近两年全国绿色金融整体发展水平稳中有升。一方面,各地绿色金融体系在顶层设计引导下逐步走向完善,更多政策工具得以在省市级层面进行深化应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市场表现总体上扬;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加大政策协同力度,更新绿色产业目录及绿色项目界定标准,规范环境信息披露要求,确保绿色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使得多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思路有所突破,市场活力得以在新的实践层面加速释放。
地方层面主动创新
地方作为政策落地的试验田与创新源,其差异化实践不仅关乎“双碳”目标的实现,更是绿色金融体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驱动力。目前,已有众多省份发布了省级绿色金融综合指导文件,明确了本地绿色金融发展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总体来看,构建完善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创新绿色金融市场与服务、加强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绿色金融对外合作交流、重视绿色金融风险防范与控制等,是地方层面发展绿色金融的主要切入点。
其一,地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持续优化金融供给。
目前,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等地的首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正在加速推进示范区建设。重庆、甘肃兰州新区等后续获批的试验区各项工作仍处于深入推进中。
一是浙江、广东、江西等地继续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在保持绿色金融市场稳步发展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兴领域的创新实践。其中,浙江省延续了在政策推动方面的领先优势,一方面立足产业与企业类型多样化的基础,探索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的有效衔接;另一方面继续深耕绿色金融创新,推动在蓝色金融、生物多样性金融等前沿领域的探索实践,多层次发力引领产业低碳转型与绿色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