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成年隐私保护的话题,随着网络的发展,变得愈发重要。未成年女孩在网络上寻找“学习搭子”,却落入“隔空猥亵”陷阱。近日,北京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大三男生隔空猥亵儿童案,引发关注。
【案件回顾】
“监督学习”变“发裸照看看”,
大三男生被判5年
2024年3月,北京市门头沟区某小学11岁女生小陈,通过某网络社交平台App搜索关键词“免费学习监督”,发现一账号名为“吃池池”的用户发布的无偿监督学习内容,小陈点击关注了对方。
在该平台上,对方问了小陈的姓名、年龄、性别等信息,并要求对方必须服从他的命令。后双方成为微信好友,对方仍继续以“监督学习必须听话”为由,多次强迫小陈对其以主人相称,并要求小陈给其拍摄裸照、视频等。
连续多日后,小陈的母亲无意中在女儿手机上发现了裸照及聊天记录。在给对方打电话遭拒接后,小陈的家长敏锐地察觉到该裸聊行为可能侵犯了孩子的合法权益,果断选择报警。
经了解,该账号名为“吃池池”的用户为周某,是某大学的一名大三学生,其在学校宿舍内通过浏览手机网站,通过某App平台以监督学习等名义在网上结识多名未成年人。除了小陈,周某还曾以涨粉为由,通过某网络社交平台添加另一名未满14周岁女孩的微信,要求其发送裸照和视频。
在周某的好友列表中,还有多名类似的女性未成年人,但她们发现周某的行为异常后及时中断了和周某的联系,避免受到进一步的侵害。
2024年11月,法院以犯猥亵儿童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5年。周某未提出上诉,该案判决已生效。
【相关案件】
伪装成小女孩设“闺蜜考验”,
男子“隔空猥亵”女童被判15年
随着“触网”的孩子年龄越来越小,在隐藏的角落里,“隔空猥亵”正日益高发。
2019~2022年,舒某(男,1998年生)通过网络平台主动结识多名7~14岁未成年被害人,并通过网络诱骗、胁迫被害人向其发送裸露隐私部位、洗澡、自慰等私密照片、视频供其观看,并在互联网上发布或向他人传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