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当快递员真要“命”
很多人以为,快递是当今社会的产物,其实早在商朝就已出现快递。当时多为捎带,比如今天帮张家捎个东西,明天帮李家跑个腿,因为没有交通工具,所以快递距离相对不远,很多人靠此赚点儿小钱贴补家用。快递制度最早建立于周朝,叫作“置邮”,并规定“虽道有难,而不时必达”。
春秋时期,快递开始追求速度。近距离传递物品用“单骑”,长距离传递物品用“接力”。秦朝形成了成熟的快递行业,称作“驿传”,主要业务是传递信息和文书,为政府传递公文的叫邮,为路过的政府人员提供车马食宿的叫传(传舍)。
驿传的交接和登记都有严格的规定,交接的具体时间要详细记录在册,丢件也必须上报。快递员要求年轻力壮、诚实可靠,人品有问题或年纪过大都不行。据《行书律》记载:“隶臣妾老弱及不可诚仁者勿令。”
除了对快递员有高要求,快递物品的保密措施也很重要。为防止竹简文书被翻看,人们会把物品牢牢捆住,并在绳结处使用封泥,然后在封泥上盖上印玺。
汉朝在秦朝驿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根据驿站大小称作邮、亭、驿、传四类,可谓“五里设邮,十里设亭”。汉朝的文书根据重要程度分为四个等级,根据重要程度享受对应待遇。收发文书需要详细记录各项信息,明确责任归属。汉朝还统一了快递员着装,“头裹绛红头巾、膀戴绛红套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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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知识窗》2025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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