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
作者 陈妍
发表于 2025年7月

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我国通过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正在逐步构建起定位清晰、分工合理的区域经济格局。《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这是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重要方面,也意味着新时期我国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需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完善创新政策体系,通过改革创新释放区域经济活力。

当前我国区域协调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坚持统筹区域发展,优化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大板块发展战略基础上,提出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有效推动了区域经济协调和高质量发展。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持续推进,我国区域一体化探索取得积极成效,协调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发展差距不断缩小,特别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相对均衡、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体相当这三大目标正加快实现。

区域经济发展始终与国家发展战略大局紧密关联。当前我国已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对区域协调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推动解决区域发展水平差距大、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支撑。现阶段我国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已经发生深刻变化,国家间科技竞争日益激烈,通过区域协作和改革创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形成全国“一盘棋”合力,才能将我国区域空间广、回旋余地大的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势能,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

虽然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已取得显著成效,但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也呈现出阶段性特征。从区域板块看,东西部地区发展的绝对差距仍然很大,特别是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发展从主要依靠要素投入驱动转向更多依靠创新驱动,后发地区往往创新资源不足,与先发地区的发展差距有可能进一步拉大,南北差距扩大态势仍在持续。区域板块内部次区域之间仍存在着如何推动差异化、互补性、融合式发展,避免同质化、排他性、离散式发展等问题。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的发展差距是导致区域发展不均衡的重要原因。而我国大部分城市群的一体化发展程度明显不足,城市群内未形成良好的产业分工协作格局,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有限,也缺少次级中心城市,多重因素导致协调发展难度较大。从体制机制看,生产要素在区域间流通不畅通,仍存在诸多行政壁垒限制;产业同质化、重复布局问题突出,从各地发展规划看,布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度一致,难以彰显不同区域比较优势,也就难以开展深层次合作与协作;区际利益协调机制仍不健全等。这些问题反映出我国区域一体化发展尚面临很大挑战,需要在推动区域经济治理中持续加以解决。

新时期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心和任务

随着区域重大战略、协调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的深入实施,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空间布局已初步形成,区域发展效能持续显现。在全球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我国高质量发展要求下,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应确保优势发展地区动力源作用的有效发挥和发展能级的持续提升,在此基础上,持续挖掘释放其他地区的发展潜力,形成发展合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动力系统。

打造区域发展动力引擎,提升辐射带动能力——

构建更加均衡的区域经济格局,要充分发挥好经济发展优势地区作为经济增长点和动力引擎作用。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提升经济发展优势区域的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

本文刊登于《经济》2025年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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