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必须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之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
—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0年11月16日)
【释义】
治理国家若没有法度就会混乱,固守法度若不知变革就会
衰落。
【解读】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出自《慎子》,意思是治理国家若没有法度就会混乱,固守法度若不知变革就会
衰落。
以法治国是中华法文化的核心内容,源自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法家诞生于文武周公圣贤之道盛行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主张“以法治国”“垂法而治”。法家先驱管子认为:“威不两错,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错而已。”其大意是说,以法治国可以有效统一政令,无论是施政还是治理,都不过是“举错而已”。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商鞅承认,尧在区分智、能、贤、不肖方面,确有超越常人的能力,但尧“千世而一出”,“世不尽为尧”。因此必须靠法。在此后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我国古代先贤提出了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为邦本的民本理念、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任法而治的执法原则、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法不阿贵的平等观念,颁布了《汉律》《唐律》《大明律》《清律》等律典,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
古代先贤还认为,没有法律不行,固守旧法不变革也不行。这种变法思想与中华文明革故鼎新的文化特质密切相关。“革故鼎新”一词是从《易经》革卦和鼎卦演化而来的。《易经·杂卦传》说:“革,去故也;鼎,取新也。”意为破旧立新。《易经》主张“唯变所适”,就是不断地适应变化,与时俱进。法家承袭了这一思想,主张改革创新,反对因循守旧。他们认为,法是治国的手段,手段既是可以选择的,也是可以变更的;世道变了,政治制度、法令法规也应相应改变,不能以先王之道,治当今之世。韩非子精辟概括:“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时移而治不易则乱。”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只有因时而发展、因势而完善,才能保持旺盛生命力。
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要汲取中华法文化精华,把其中崇尚法治、重民本、崇正义、讲创新的精神融入法治国家建设,培育法治思维,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古人云:“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我们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同时,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始终同进步的社会潮流共发展、共成长,与时俱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坚实制度保障。(王杰)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山东大学兼职特聘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