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是保障“十五五”时期经济稳定、金融安全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对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深远意义,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地方政府债务作为助力我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和保障财政可持续性的有力工具,本文建议通过开展收益核算、引入市场定价机制、推动地方财政可持续、发挥地方债务管理积极性等措施,更好地平衡风险与收益、创新与规范、效率与公平,为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力、释放新活力。
开展地方债投资项目收益核算
聚焦高质量发展,实现资金精准投资。在经济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地方专项债作为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在促进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福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债务资金多用于调结构、补短板、增后劲的重点项目上,提高基础设施与产业结构的配套程度,营造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经济环境。从发行规模来看,截至2025年11月底,全国已发行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45万亿元。从投向领域看,地方政府债券主要投向公益性基础设施、市政设施、保障性住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地方专项债券落实到实体政府投资项目,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在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方面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并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收益平衡,具体投资项目及其收益来源如表1。
保障项目有效收益,拓展收益核算体系。随着政策不断完善,地方债支持领域持续扩围,从传统基础设施扩展到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乃至政府投资基金等新领域。收益来源也日益多元化,从传统的通行费、租金、经营收入等扩展到投资回报、数据价值化、生态补偿等新型收益来源。但专项债券的核心要求始终是“项目收益自平衡”,即项目必须能够产生持续、稳定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且这些收入必须能够完全覆盖债券的本金和利息,所有领域项目都需遵循这一根本原则。
开展地方债投资项目收益核算,旨在通过对项目经营性收入、成本结构以及现金流回收能力进行系统测算,全面评估项目的真实收益水平和偿债保障能力。同时,不同领域专项债项目的收益特点各异,需要因地制宜、因项目制宜设计收益模式,确保项目收益自平衡。鉴于地方债投资项目通常具有公益属性或准公益属性,且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回报周期慢,政府需要建立完善的收益核算体系。
首先,在项目筛选阶段,明确投资项目能够产生一定收益。其次,确定项目产生的收入是否能合理地成为偿还来源。最后,确定项目收益是否能够足额覆盖债券融资本息。此外,在核算基础上,建议强化项目运营管理、优化经营模式、拓宽收益来源,推动项目实现可持续现金流,提高专项债自偿能力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公共建设与长期经营性回报结合,将“输血式财政依赖模式”逐步转为“自身造血模式”,有效缓释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升政府投资的整体效益。
夯实上级监管与市场约束的双支柱
聚焦债务发行利率,实施差异定价机制。实施发行市场利率差别定价机制,以充分揭示风险差异,体现在两个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