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摄影界,创意摄影和观念摄影往往被混为一谈,令人莫衷一是。在我执教的摄影专业,常常有学生拿些颇具形式感和视觉冲击力的照片,问我是否可以算作观念摄影。其实,他们给我看的往往只能属于创意摄影的范畴。尽管创意摄影和观念摄影都属于突破传统摄影边界的艺术形式,但两者在核心理念、创作逻辑和表现手法上存在显著差异,这里不妨花些时间深入聊聊。
从某种意义上说,创意摄影是以视觉创新为核心,强调通过技术手段(如光影、构图、后期合成等)创造超现实或戏剧化的视觉效果。在现代摄影的空间,你可以看到多重曝光、特殊道具、夸张色彩等纷纷登场,让人眼花缭乱。所以,创意摄影的关键点就是形式优先,追求“视觉冲击力”或“审美独特性”。追根溯源,创意摄影恰恰是在沙龙摄影的基础上,将其形式的表现力从画意向更具摄影特征的方向推向极致的一种样态。这让我想起了画家吴冠中许多年前在一次研讨会上说过的话:“我们这些美术手艺人,工作的主要方面是形式,我们的苦难也在形式之中。不是说不要思想、不要内容、不要意境,我们的思想、内容、意境……是结合在自己形式的骨髓之中的,是随着形式的诞生而诞生的,也随着形式的被破坏而消失……”早些年“形式美”的讨论使人们开始重视艺术语言本体,使艺术家们意识到,在现实主义以外还有其他的许多东西,有些本来就潜在于人的内心里,现在可以激发出来了。所以摆脱绘画影响的局限,在将摄影的表现形式推向极致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人类大脑中栖居着多么巨大的影像元素,或者说是拍摄者的洞察力将其对摄影的理解深深地凝聚在一起,从而转换成更具摄影特征的表现力。尤其是凭借着对人生的热爱、对摄影的痴迷,拍摄者正在为一步步接近摄影形式感的极限而努力!
当然,和传统的沙龙摄影不同的是,创意摄影在远离沙龙摄影的画意空间之后,强调了摄影本身固有的视觉特性,在唯美的基础上竖起了求变的大旗。因为人们意识到,摄影毕竟不是古典绘画,最重要的差别也许在于前者没有那种体现出创作过程轨迹的笔触。在绘画中,笔触作为视觉要素中最基本的个性特征,把已完成的、对象化的作品同画家的创造性活动本身联系起来了,从而使作品的语义有了可以理解和触摸的细节和深度。摄影则不然,作品一旦完成便孤立化了,人的活动过程被物理、化学或者数字化的反应效果所掩盖,剩下的只有起初的意图和最后的效果这两极,中间被掏空了。这样的一个真空地带是非常难以让人解释的,因为对于批评家来说,简单的摄影画意变成了浅显易懂而缺少深度的散文语言。
在创意摄影中,所谓的“新”与“旧”,也许没有本质上的区别——“画意”就是模仿绘画的意境,创意摄影更希望借助摄影技术突飞猛进的强大后盾,以摄影的方式将画意之色彩做得更为当代一些。或者说,对于创意摄影而言,重要的就是“意”,也就是尽可能将美的形式变为有意义的作品,就要把个人的观念融入照片里。对一幅成功的创意摄影作品来说,画面中的独特内涵总是成为让人惊喜、值得玩味的焦点,而其中的表现手段却往往会被无意间忽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