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协议:为离婚财产分割竖起“防护盾”
婚内财产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针对婚后所得财产及婚前各自财产的归属事宜,经协商一致所达成的书面约定。当婚姻关系破裂时,《婚内财产协议书》可以成为法院调解的核心依据,避免争议纠纷,令离婚财产分割变得简单明晰。
【案情回顾】
陆某向法院诉称:陆某与王某于2008年2月28日登记领证结婚。婚后,双方于2009年2月4日生育儿子王某一,2019年1月11日生育女儿王某源。婚后夫妻感情一度尚好,但近几年,由于王某婚内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2022年3月1日,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婚内财产协议书》,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约定。协议书中写明了每套房产的住址、产权证号,约定3套房产归陆某,贷款由王某承担;如离婚,出轨一方需支付7万元损害赔偿金给另一方;最后明确,“双方均保证未隐瞒财产,否则隐瞒方无权分割”。现陆某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等。
法院就陆某与王某离婚纠纷一案,组织调解,并依托双方已签的《婚内财产协议》,对双方绝大部分的财产高效实现协议分割,就暂时无法分割的财产和尚不确定的债务,约定自行协商处理。
【律师说法】
一、婚内财产协议具备法律效力——不是“一纸空文”,而是“分割依据”
婚内财产协议的本质是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预先处分”,只要满足合同生效基本条件即有效。本案中,法院调解时,90%的财产分割方案直接沿用协议约定,正是因为协议本身具备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若协议只写“所有财产归女方”,未列明具体信息,可能因“约定不明”导致无法执行。本案中陆某的协议明确了每套房产的住址、产权证号,为后续分割省去了大量举证时间。
登录后获取阅读权限
去登录
本文刊登于《恋爱婚姻家庭》2026年2期
龙源期刊网正版版权
更多文章来自

订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