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话古代“快递”
作者 周铁钧
发表于 2026年3月

《孟子·公孙丑》记载:“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其中“邮”特指传送公文或物品的人员或机构,表明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时代,已有了类似如今的“快递”业务。当时齐

国、郑国把“邮”称“遽”,晋国、楚国叫“驲”,鲁国、吴国叫“传”,“邮”的通道称“驿路”,人员称“驿使”或“驿卒”,途中休息、补给的地方称“驿站”。

《周礼·秋官》记有:“行夫掌邦国传遽之小事……虽道有难,而不时,必达。”意思是:朝廷设有“行夫”的官员,专门管理“快递”业务,不论道路难行与否,都要保证准时送达。《周礼·地官》中也说:“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三十里有宿。”    驿路每隔10里或30里就有可供餐饮、住宿的驿站。

秦汉时期,为防“快递”公文泄密,要用胶泥封住开口,加盖印迹,“快递”物品要据其形状装入密封的皮囊,同时还实行严格的收发、交接制度,确保安全运送、准时到达。

本文刊登于《思维与智慧·上半月》2026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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