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跟团旅行中离世,责任谁担?
68周岁老人缴纳了“超龄管理费”加入旅行团。经历15个小时旅行行程后,老人因高血压晕倒,被送医后抢救无效离世。公司、旅行社和老人子女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后诉诸法院。究竟谁来担责?
超过65周岁要付“超龄费”
2024年10月,某公司为其客户策划了某项旅行活动,某旅行社为此提供旅游服务并对年龄超过65周岁的人员收取800元“超龄费”。68岁的客户王某在缴纳了“超龄费”后成功报名参团旅行。
旅行第4天,从早上7时30分起,王某随团先后经历商场购物、爬山观景、篝火晚会和夜市游览等项目,至晚10时20分左右返回酒店。在酒店等待电梯时,王某因身体不适导致呕吐晕倒,经紧急送医抢救,仍因急性呼吸循环衰竭、高血压等疾病离世。
王某的子女认为某公司和某旅行社未对老人的疾病尽到审核义务,未对出行风险尽到告知义务,王某的死亡与高强度旅游行程具有因果关系,故要求两被告连带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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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恋爱婚姻家庭·青春》2026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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