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极皮
作者 周一
发表于 2026年3月

生与死、神圣与肮脏、混乱与秩序,日复一日于恒河岸边上演。一张皮就是一个产业。作者以业内人身份揭秘皮革产业链的隐秘生态,勾勒出代工企业在品牌霸凌下的生存困境。从东莞工厂到印度皮厂,从喜欢黑塞诗歌的师傅到掌控全局的高管,每个人不过是全球化生产关系中的一个铆钉。隐秘生活的曝光和异域元素的编织,一一刷新我们的认知。

周一清晨六点,我刚起床,还没来得及洗去昨晚加班后的困倦,费尔南多打来电话。这个把日落当作一天开始的巴西人,美国M品牌的材料部总监,从来没有这么早过。

“若文!老板刚从纽约打来电话,问你们印度那个项目的进展情况。你的签证怎么样了?我们要赶紧过去一趟。那个开挂的地方我去了一趟就再不想去了,原计划安排里奥经理和你一块儿去的,老板说不行,要我亲自去。”话筒里传来他从未有过的焦急,宿醉后被强行拽醒含糊不清的嘟囔,和一个女人响亮的喷嚏——带着鲜明的、感冒般的中式尾音。

“应该很快了,也许就这几天吧,出签了我会通知你。”

“抓紧,慢了老板会生气的。”说完,便挂掉了电话。

他说的老板是他的顶头上司,克洛伊,一个巴西女人,M品牌亚洲区的负责人。谁都知道若是老板生气了后果会很严重的。我没敢告诉他,周六晚上刚接到签证公司的通知,我的签证被拒签了,需要我本人今天去一趟领事馆。这么多年,护照已经用满了一本,我从来没遇到拒签这种事。自从第一次办签证去了领事馆,后面都是签证公司代办,我也再没去过了。我仍记得多年前第一次见签证官的那一天。

2001年5月,广州天河,印度驻广州领事馆。

我刚入职海外采购部一年,被公司派往印度去找牛皮。不到四十平方的领事馆大厅里,弥漫着混合了焦虑与等待的微妙气味,空调温度似乎调到了最低,我穿着短袖冻得发抖。前面只排了几个人,但进程异常缓慢,分明在彰显某种不为人知的停滞。这和我在工厂里的节奏完全不同,我们早已经养成了连走路都是小跑的习惯,这种从高速运转到怠速的突然转变,让我有点不适应,但很快又被刚进厂就要被派去印度的喜悦占了上风——虽然工厂有很多去世界各地出差的机会,但那些去米兰、巴黎、纽约、惠灵顿等地的机会总是被台干们抢先,只有去印度、孟加拉国、巴基斯坦、越南等这样的地方,才会轮到我们这些大陆的干部。一个多小时后,我听见悬挂在玻璃窗上的小喇叭里叫了我的号。一个中国职员从里面打开铁门,穿过过道,把我带进了一个小房间里。面前的签证官看起来五十岁左右,蓄着一抹印度式小胡子,一身西装。他坐在位子上一边呷着咖啡,一边翻看着我那本刚申请下来的第一本护照。

“去过印度吗?”

“没有。”

“这次去干吗?”

“买牛皮。”

“买牛皮做什么?”

“做鞋。”

“你们厂有多少工人?”

“七八万吧。”

“哦,七八万? 那么大?一个城市!”

他微微后靠,目光从护照移到我脸上,镜片后的审视意味浓了一分,仿佛要穿透我,去核验那数字背后是否藏着一座庞大的工业城池。

经常与印度供应商打交道,我早已经习惯了他们口中那“T”“D”不分,舌头像快板的印度式英语,自然和面前的签证官沟通起来没什么障碍。他接连问了我几个模式化的问题后,从笔筒里拿出一支毛笔,一支镶着金边尾部带着孔雀羽毛的笔,慢条斯理地开始在签证上签名——确切地说,他不是在签名,而是像个织女在绣一幅已完工绢画的落款,或是像个小孩正在老师的眼皮底下一丝不苟地重画一幅画错了几遍的工笔画。

“这签名太漂亮了。”我随口说出一句恭维的话,这是我从一个全厂升迁最快的生产部门的主管那刚学的技能,这技能也从那主管的主管口中得到了某些佐证——他说过,恭维的话只会让你短暂地放下身段借以抬高别人,但永远不会过时。我的话音未落,他手中签了一半的笔停了下来,接着,他放下了那支笔,抬起头,对我双手一摊,“你让我忘记了后面的字母。”他的语气平和,甚至带有一丝自嘲或是朋友间开玩笑的嫌疑,但脸上那因为肌肉略微绷紧而稍纵即逝地抽搐了一下的五官,分明写满了责备——显然,我那句不合时宜的恭维打乱了他签字的节奏。四目对视时,我连忙说了句:“Sorry。”同事和我说过签证官做事都是看心情的,一个稍不满意的回答或者一个稍不留神的喷嚏都有可能让他拒签,我的心里开始忐忑起来,他会不会因为这个干脆不签了,又或者会不会借口说他再也想不起后面的字母,等啥时想起啥时再签?

这样的事情费尔南多做过。刚进写字楼做采购的第一年,我便认识了他,那时他是那家公司的材料部经理。他们每年有大量鞋子订单给我们工厂,是我们的主要客户之一,厂里至少有五六条流水线常年生产着他们的鞋子。据说当初费尔南多进入那家公司时是他老板克洛伊在巴西的一家酒吧里面试的,那时他除了葡萄牙语外几乎不会说英语,面对克洛伊满口流利的英文,他只能支支吾吾,不停地端起酒杯。最后,克洛伊趴在吧台上,再也叫不醒——他的酒量征服了克洛伊。以至于现在见到他,还常常一副醉醺醺的样子。

那天,我带着厚厚一摞牛皮色卡去市区找费尔南多签字,那是我第一次去那家贸易公司。他已经好几天没来工厂了,这些色卡若没有他看过并签字确认,是不可以进入量产的,生产那边已经在催了。我在前台小姐的带领下来到了他的办公室,一间南向的办公室。阳光从巨大的落地窗透过来,落在木质地板上摊着的一整张带毛的牛皮上,那是一张南美母牛皮,毛发上保持着自然的一圈圈黑白相间的花纹。费尔南多的办公桌正对着那张牛皮,他坐在一个高靠背办公椅上,靠背上摊着一张虎皮。我打了声招呼,他只哼了一声,头都没抬一下,正低头在桌面上卷着雪茄。

我在旁边一张有着对色灯管的桌子上,把我带来的那些待签的量产色卡,确认样品鞋,以及确认色卡分类摆好。费尔南多卷完了那支烟,从抽屉里拿出一把左轮手枪,对着我,口中“砰砰”两声,我顺势一闪身,他诡异地笑了笑,然后一扣扳机,枪口蹿出一股蓝色火焰。他对着那支雪茄点上火,大口抽了起来。吐出的烟圈在房间里扩散成了一层层轻纱,在阳光下弥散,满房间一股浓烈的南美雪茄味道。“把紧急的和不紧急的分两排。”他吐着烟,对着我摆好的那排色卡,说了一句。我赶紧拿出生产进度表,把生控中心标注的下周就要上线的皮料挑出来,单独放了一排。我又仔细看了下那对色灯管的型号,飞利浦D65,6500K,荷兰产,没错,国际标准日光光源,能精准还原物体在自然日光下的真实色彩,和我们工厂用的一样——我之所以确认这一点,是因为皮料在不同光源下对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细微视觉偏差,这偏差哪怕只有一点点,都会影响对颜色的判断。所谓人有二百零六骨,色有一万八千相。然后,我瞅了瞅桌子旁边的两张电脑椅,没敢坐下,恭敬地站在桌旁。费尔南多抽完那根,又摊了一张烟卷纸,从抽屉里拿出一个马口铁罐子,倒上烟叶,开始卷第二根。我想走下楼去,也抽上一根,但脚一直焊在那里,没敢动,看着面前的色卡,装着满脸思考的样子。

昨天下午,我在办公室处理一堆材料品质问题分析报告,成型线主管通知我赶紧过去一趟,说M的验货员正在流水线上大发脾气,抱怨线上正在生产的一款鞋子皮料后处理的亮度不够,颜色也有色差。验货员是他们最不敢得罪的人,稍有不慎,或者验货员在线上看到一两只有问题的鞋子,就会让整单鞋子翻箱——这是他们最怕的,也是最影响生产进度的事——那款所有已装箱的鞋子,验货员会拒绝验货,直到他们把整单鞋子拿出来在流水线上再走一遍,确保修正完发现的问题。我赶紧跑去了三楼的生产车间。

一尘不染的地板上倒映着两边的机器和操作工人,以及头顶一排排的日光灯管。沿着两边布满各种机器的流水线往前走,中间的输送带上摆放着各种半成品,它们像一列列受阅的队伍,保持着整齐的秩序向前移动着。两边穿着红色厂服的操作员,他们的手臂和旁边的那些前帮定型机、后踵定型机……的机械臂一样,按照某种设置的程序有条不紊地运作着——他们根据工种的不同,每天会重复几千遍那几个固定的动作,肌肉里早已形成了不可磨灭的记忆。成型是生产一只鞋子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工序,所有的半成品,比如鞋面、中底、大底等都由各部门汇集到这里来,经过一道道复杂工序的操作,最后才会组合成一只完整的鞋子。这里不仅配备了各种进口的贵重机器,而且配备了各种优秀的技术人员,是老板最常来的部门。老板常说,成型车间就是一个大厨,决定一道菜最终的品相和味道好坏。

流水线尽头是最后一道理鞋包装工序。在这里,所有的成品鞋会被一双双地检验,再塞上纸团和撑套,裹上包装纸,放进鞋盒,装进包装箱,等待出货。车间里,各种机器马达轰鸣声、机械臂运转时金属零件的摩擦声、各种气动阀有节奏的扑扑声混在一起,一群人围在一起,在这里对面说话都要扯着嗓子,我根本听不清他们在吵嚷着什么。在距他们二十多米时,人群里飞过来一只鞋子,落在地板上又朝着我的方向滑行了一段距离,在我正前方附近停了下来,这把我吓蒙了——进工厂这么多年,别说摔鞋子,就连把鞋子放在如此光洁的地板上,都会被老板狠骂一顿的。老板说过鞋子就是他的饭碗,他也不会这样做啊,这是谁这么大胆?我站在原地,盯着那只鞋子,犹豫了几秒钟,正要弯腰把它捡起来,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不要动!不要动!”那声音在这嘈杂的车间里像个闷雷,但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我赶紧扭回头,只见王总不知何时从身后冒出,背着双手板着脸站在过道上。

我立在原地,没敢动,我以为他早上的气还没消。

王总刚升为事业部总经理,管着集团三家女鞋厂,是老板的得力助手。早上,他带着我的主管贾襄理和我去南城一家贸易公司开会,这是我第一次坐他的专车。等他先坐上了副驾位,我才跟着贾襄理坐上了后排。扶手箱上放着两个保鲜盒,一盒圣女果,一盒切好的撒着肉桂粉的番石榴。早上八点的莞长路是一天中最繁忙的时候,专车司机小吴开着那辆七座尼桑商务车,在一辆辆货柜车的空隙间艰难地穿行着。王总看着报纸,让我们吃水果,说那是陈主任早上从他的果园刚摘的,没打农药的。贾襄理和我都没动。“让你们吃水果,干吗不吃?”贾襄理赶紧打开了保鲜盒。到水濂山路口时,开始堵车了。“快迟到了,开快点。”王总看了看表,显然有点着急了,“往左边超!”“往右边超!”“你不要命了是不是?能夹在前后两个货柜车间不知道变道的吗?”“再快点!再快点!没吃早餐是不是,踩不动油门吗?”小吴不停看着左右的车辆,满脸汗珠,连方向盘都快不知咋打了……开完会下楼,王总一把把在主驾位上等待的司机小吴拉了下来,“坐那边去,我来开。”小吴只好坐去了副驾位。王总开着车,一会儿把报纸拿给小吴,小吴接过报纸不敢不看,一会儿又把水果拿给小吴,小吴也不敢不吃。我和贾襄理坐在后面,呆呆地看着他们,大气都不敢出一口。回到厂里,小吴便被调离司机班了。

王总扫视着两边的流水线,缓步走过来,捡起那只鞋子歪着头看了看,拿着鞋子朝理鞋组走去。我赶紧跟上。那群人立在原地,一个都没敢动。那个验货员赶紧从人群里挤到王总面前,正要开口说些什么,王总摆摆手制止了他,接着对成型主管大声吼道:“叫两个保安跑步过来,把这个人赶出去,再也不准进工厂!”接着,他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只听见他用英语说:“克洛伊!你的一个伟大的验货员在流水线摔鞋子,我把他赶了出去,我不希望再见到这个人。这单鞋子不需要你们验货了,我会亲自验货……”

费尔南多点上第二支烟,抽了一口,捏着烟,站起身走了过来。他逐个看完每一组色卡,又用闲着的那只手摸了摸。我赶紧拿出签字笔,准备递给他。他看了一眼,没接,转回身,又坐回到座位上。回想起昨天被王总赶走的那个验货员,我心里一阵忐忑。费尔南多抽完了那支烟,这才重新走了过来。其间他接了一个电话,用葡萄牙语讲了一通,貌似成功捉弄了别人一番后的开心。他讲电话时的嗓门很大,估计外面的办公区都能听到。看来他今天心情不错,我带来的这些色卡肯定会有好运。“这些紧急的,估计你们工厂已经偷跑了吧?”他说的偷跑是指工厂为了赶时间未经他签字已经偷偷地先开始裁断下去了,事实上,其中的几个颜色确实已经在车间里开始裁断了。高速运转两班倒的工厂里,永不停歇的一条条流水线像是一只只庞大的喂不饱的怪物,它们不会允许原物料在仓库里多停留一天。“老大!没有,绝对没有,没有你的签字是不能生产的。”我连忙答道。他哈哈地笑了一下,目光中带着狡黠,“真的吗?伙计!规则都懂,但你不用骗我,我可知道你们经常干这种事的,经常。”

抽完烟,他这才从笔筒里抽出签字笔,来到那排色卡前,飞快地在每块皮料上签下他的名字。那些留在牛皮色卡上银色的字,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像舞动着的精灵。我为第一次出来找他便不辱使命而心生欢喜。最后签那排不紧急的色卡时,我嗓子一阵不适,忍不住轻轻咳嗽了一下。这时,他停下签了一半的笔,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事情,抬起头,看着我,“你在暗示我?”“没有,没有,嗓子有点不舒服。”他拿起签了一半名的那块色卡,又拿起样品鞋在对色灯管下比对了一番,“Shit(狗屎)!这个红色不够艳,像凝固的血,是哪家皮厂做的?做皮师傅的眼睛长了包皮吧,退回重修。”说着,拿起笔,在刚签字处画了个叉,“剩下的两个都不行,重修后再带过来看。”

我为那声早不来晚不来的咳嗽懊恼不已——没有它,他肯定顺势全部签完了。他一句轻描淡写的“重修”,我得通知那几个皮厂赶紧把皮拖回去,返工一遍,再交货过来,仓库再次安排品检,分色……得费多少人力多少时间去做这件事?我拿起那块色卡,在灯光下仔细地看了看,它与标准色卡确实存在一点点色差,调色师傅只需在颜料里多加一点点黄便会增加鲜艳度——这种差异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出来的。另外那两块色卡在我看来已非常接近,但这是真皮,不是人造革,这点色差还不至于打掉不签的。我忙带着哀求的语气说:“老大!这两个也有点急……”说完这句话,我为自己拙劣的表演先自己尴尬了——专程跑过来等他确认的这些色卡,哪一个又是不急的呢?就像那句让盘山宝积禅师悟道的话:哪一块肉不是好肉呢?他立在原地,看了我一眼,也许是看破幼稚伎俩后的轻松,也许是看到我一脸正经掩饰下的诚惶诚恐,笑了笑,转身从座位上拿起一副墨镜,戴上,迈着西部牛仔式的步子,走到那张牛皮的中间,在阳光下装模作样地看了一眼那块色卡,才重新拿起了签字笔,边签边说:“确实有些色差,你看见了。但太阳太大,我看不清楚,我是戴着墨镜签的哈……”

第二天, 费尔南多来了工厂,陪着他的老板克洛伊。趁文员往会议室送咖啡的时候,我带着那张没签的牛皮色卡也跟了进去。王总端起咖啡喝了一口,便问那文员:“小姑娘,这个杯子没有用开水先烫一遍吗?”那文员脸一红:“王总,对不起,忘记了……”“把这几杯端回去重做。这是第几次了?第二次?第一次是无知,第二次是不小心,第三次就是故意,我可不会原谅了啊。”费尔南多和克洛伊坐在王总对面,愣愣地看着文员把刚端上来的咖啡又端走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王总用英语和他们解释了一遍,又加了一句:“冲杯咖啡就那几个简单动作都做不好,怎么能做好鞋子?”就在费尔南多竖起大拇指的时候,我拿出了那块色卡。“这是昨天我打掉的那个颜色?你们重修的动作挺快的嘛!好样的!”他拿在手中瞄了一眼,便签了字。其实,他肯定知道,那个颜色根本就没有重修。

面前的签证官和那天的费尔南多有相似之处,他们手中都有在一念之间轻松作出两个截然不同决定的权力,这决定虽无关生死,但也绝对会让一个人或一群人去翻山越岭,披荆斩棘。他瞪了我一眼,低下头,又拿起了那支笔。我这才放下心来。这一次,我屏住了呼吸,生怕再有任何的风吹草动。看着他用笔尖从第一个字母开始比画了两遍,才接上刚才停顿的地方,签完了名——那是一串英文字母叠加在一起的五线谱,我甚至辨认不出其中的任何一个。接着,他转过身体,慢吞吞地从下边的抽屉里拿出了一枚印章。转身时,露出了与那并不肥胖的上身极不协调的啤酒肚,像个即将临盆的孕妇。他盖完签证印章,又对着印章位置吹了吹,嘴角两边翘起来的胡子随着鼓起来的腮帮一翘一翘地抖动着,两只眼睛也跟着瞪得溜圆——这让我想起了阿凡提的模样。

他拿起我的护照,从后到前一页一页地翻着。我瞄了一眼墙上的时钟,它像是被设置成了慢半拍,整个过程漫长得让人焦急。最后,他选中了护照本里既不靠前也不靠后的一个空白页,终于把签证贴在了上面——那页的前后面,明明有很多空白页,而且被他一页一页认真地翻过——他每翻过一页空白页,我都在暗想:该贴在这一页了吧?——显然,他没按照我的逻辑,他脑袋里装着他自己的逻辑。他再次转过肥胖的上身,从旁边的抽屉里拿出一沓标签,撕下一张,贴在护照的背面,又用手掌按了几按,这才把护照递给了我。

从领事馆出来,我便迫不及待地拿出护照,仔细看了看背面那个特殊的长方形标签:左半部分是一个精美的翠绿色的右半圆弧,泛着弧形的光泽,如同女人手上佩戴多年温润通透的玉镯。圆弧上面镶嵌着连绵的规则拱形,拱形下面是交错的太阳和八瓣花。圆弧右端居中位置,是一个紫色的内镶24根轴条的法轮——印度国旗中间的那个法轮——孔雀王朝鼎盛的阿育王时代佛教圣地鹿野苑石柱狮首图案之一。而标签右半部分,是用英文和中文印着的上下两行字:

Incredible India/不可思议的印度。

当时我凝视着这行字,如同凝视着一帧凝固的魔术表演。这是一个怎样的“不可思议的印度”?

“这次拒签的原因是什么?”

“我们公司在翻译你的资料时,把你母亲名字的‘汪’姓英文字母错打成了‘江’的英文字母。结果资料递去领事馆后,他们输入了电脑。到签证官手上时,他发现这次的‘JIANG’和以前的‘WANG’不一样……”

“这种翻译错误你们要向领事馆解释啊!”

“解释了,没用的。他们刚来了一个新的签证官,根本不听解释,他坚持说系统里你有两个妈妈。听说以前那个签证官违规收费贪了不少钱被干掉了。你知道的,他们腐败起来就没个样。听说在印度建个厕所都得几十个部门盖章同意,是吗?我们虽然是他们指定的,但每年要打点的地方也是很多的。这个新来的做事很小心,近乎刻板。我们动用了各种关系,他才没在你护照上盖拒签章,不然,盖上了半年内都不得再申请新的签证。既然他愿意先不盖章,就说明还有活动的余地,所以,你本人带上资料再去解释一下,或许……”

我带上户口簿,身份证,我母亲的身份证,相关的翻译文件,还有去财务部专门打印的一份近年来和印度往来贸易的银行流水,去了领事馆——我要证明我只有一个母亲。

从东莞到广州的广深高速,从来就没有闲过。一大早,双向八车道上满是急速的货柜车、出租车、私家车……它们向南或是向北,像电流的粒子,一刻也不停歇。据说,这条路一塞车,全世界就会缺货。

海航大厦14层,还是老地方。

大厅里的长椅上几乎坐满了等候的人,这几年去印度的人越来越多了。我找到一个中国职员说明来意,并拿出了相关的证件。他一听便摇起了头:“难。机会渺茫,你做好最坏的打算吧。”

“为什么?这是一个事实清楚得不能再清楚的事实啊?”

“我当然知道。但你也得明白,这里是印度领事馆,得按他们的逻辑来。他们现在的逻辑就是不管以前是怎么搞错的,现在的事实是系统资料显示你有两个不同名字的母亲。你得证明你只有一个母亲。”

“我该怎么证明?你知道啊,这本来就是子虚乌有的事。”

“坦白说,我真不知道,我也是头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你去过那么多次印度,你该知道的,Incredible India(不可思议的印度)!我先帮你约签证官吧,祝你好运。”

我在不锈钢长椅上坐了下来。刚坐下,一股透心的冰凉传遍全身,我一哆嗦,感觉就像在三九天里坐在一块青石板上。这里的空调还是和多年前一样,温度调到了最低,好像从来就没有关掉过,我也仿佛又回到了印度——在印度,但凡有空调的地方,比如机舱,酒店,餐馆,车内,或是皮厂的办公室,每台空调总是被调到能发挥最大的制冷效果——他们不仅不怕热,更不怕冷。这该是场漫长的等待,我知道他们的办事效率。我每隔一段时间便走出大厅,到外面透下温暖的空气,随即又赶紧返回大厅,生怕错过了叫号。

快下班时,那个中国职员从玻璃窗后面向我招了招手,我赶紧推开那扇铁门,走了进去。他带着我进了里面的一个小房间,多年前我来过的那间房间。里面的摆设一点没变,只是换了一个新的签证官,一个瘦削的年轻人,三十多岁的样子。我在他对面坐下,把拒签的事说了一遍。他面无表情,像个庭审的法官,双手按在桌上,一言不发,看着我在桌面上一一摆出我带来的那些证件。

“你有两个母亲。”

“不是的,那是个错误,人为的翻译错误。事实上,我只有一个母亲,这些证件可以证明。”

“谁的错误?”

“签证公司。”我又补充了一句,“你们指定的签证公司。”

“谁指定的?他的名字?”

“他们是这样说的……”

“现在,我,这样说,你在我们这里的资料显示你有两个不同姓名的母亲。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你有卷入人口贩卖的嫌疑。所以,为了我们国家和人民的安全,我们不会给你进入印度的签证。明白吗?”

“人口贩卖?”我确定没有听错,我感觉我的眼珠子快要蹦出来了,“你可以查我这几年的出入境记录,我都是拿商务签证去你们国家采购牛皮的,不是旅游,更不是贩卖人口。”我赶紧拿出了那份银行流水单,“这是和你们国家的皮厂近几年的资金往来,你看,他们都是大皮厂,我们平均每年都有千万美金的交易。我这次去也是为了一个合作项目……”

他对那份流水单瞄都没瞄一眼,抬起一直按在桌面上的手,在离桌面一拳头高的地方停顿下来,轻轻摆了摆,像是在赶走一只苍蝇,“不要和我说那些。你可以把护照留在这里,半年后再申请,或者,我盖上拒签章,你现在就可以拿回去。”他抬起手腕,看了一眼腕上闪闪发光的金表,“哦,OT(Overtime,超时),我要下班了。”

“我们一起去楼下喝杯咖啡怎么样?”

“对不起,我不被允许在这里之外的任何地方见你。”

说完,他站起了身,用手指了指门的方向。

我还想说两句,但他指着门的那只手一直没有放下,我悻悻而出。

他这一关我是过不了了。我赶紧打电话给费尔南多,向他说明了情况。

“哦?两个母亲?难以相信!你踩到了狗屎!别着急,我来帮你解决,我来找人。你必须和我一起去印度。”

费尔南多用他的关系,我也到处托人,想马上拿到签证。印度那个新皮料的研发项目,不仅关乎我们工厂的鞋子订单,还关系到克洛伊在原皮上的投资。过了两天,费尔南多打来电话,“你不要再找人了,我找的人也没用,包括上海领事馆的人,他们所有的回复都是一句话,签证官有最终决定权。现在整个领事馆都知道你在到处找人,电话一打过去就知道要处理这个事情。”

“看来我是去不成了,你自己过去吧。我们那边办公室的丹尼尔会全力配合你的……”丹尼尔?丹尼尔!我突然想起丹尼尔说过他有个什么亲戚在印度外交部门工作,“你等下,我再努力一下。”挂掉费尔南多电话,我马上打给了丹尼尔。没错,丹尼尔告诉我,他的妻子妮娜,一家银行的高级经理,她的亲弟弟时任印度驻东盟的大使。

“你怎么不早说啊?”

“你知道的,他在政府工作,职位很高,而我是个做皮的……”

“你还有什么亲戚是大人物?”

“妮娜的大哥是机长。”

“开战斗机吗?”

“不是,是民航,印度航空。”

“能不能搞定签证这事?”

“我让妮娜问一下,也许她有办法。”

一直等到晚上,丹尼尔也没回我电话,估计又没希望了。他们做事经常不靠谱。

第二天早上,我在写字楼里开完进度会,便被叫去了仓库。一进仓库,我接连打了好几个喷嚏。最近不知怎么回事,一闻到牛皮那种熟革、鞣剂、丹宁、苯胺等混合在一起的味道,鼻腔便不舒服。成排的品检台上,堆着各种不同纹路不同颜色的牛皮。品检员们手拿粉笔,正低头盯着皮料上的一个个伤疤、虫斑、血管或是刀伤,将它们标记起来,然后再用粉笔在每张皮的背面标上等级A、B、C、D或是E——这里是大厂,这些必须经过英国SATRA认证中心培训并考核通过的品检员,他们可以在几秒钟内看完一张牛皮并在心里计算出那些瑕疵部位所占的百分比,然后飞快地判定一张皮的使用率——一头牛的生命终结后它的外衣会以不同等级被再次定义,并以时尚的名义来装饰这个花花世界。

王课长指着品检台上那些皮对我说,最近的皮料等级差了好多,都很难见到A级皮了。我告诉他,这些入仓的皮,都是秋季宰杀的牛,它们刚经历了夏天,自然各种伤疤会多一些。我们正在印度试验的项目,就是要解决季节造成的等级差这一问题。就在这时,广州领事馆打来电话,那天那个中国职员通知我明天带着资料去领事馆,总领事在成都出差,晚上会回来广州,明天要见我。快到中午时,丹尼尔终于打来了电话,说他的妻弟已经给总领事打过电话,要我等这边的通知。

我带着那些资料,再次来到了领事馆。一进门,那个中国职员看见我便迎了上来,“你用了什么关系找到了总领事?他可是从来不过问签证这种小事的。”我说:“这对我是件大事。”他把我领进了最里面的一个房间,那是一间宽大的办公室,一个穿西装戴着圆边眼镜的印度人正坐在一张宽大的办公桌后,桌面整洁,一侧插着中印两国的国旗,另一侧放着一尊湿婆跳舞身的神像。见我进来,他站起身,离开办公桌,迎了上来。

“若文先生!大使阁下已经和我说明了你的情况,很抱歉给你带来了不便。”

“领事先生!我想这是个误会,一个翻译错误的误会。”

他握着我的手,一直没有松开。我跟着他走到他的办公桌前。他拉开一张凳子,示意我坐下。我对着那尊神像双手合十,轻轻鞠了一躬,坐了下来。他等我落座后才缓缓走到他的位子上。刚坐下,有人端来了两杯咖啡。我连忙拿出那些证件,像那天在签证官面前一样在他面前又摆了一遍。我指着户口簿和母亲的身份证说:

“你看,我只有一个母亲。”

他拿起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凑在眼前看了一遍,

“没问题,它们是相符的。”

我想他是懂中文的。他拿起桌上的电话,简单地交代了一下,马上,前几天刚见过的那个签证官推开门走了进来,然后垂着手笔直地站在桌旁——我对这种场景屡见不鲜,每次在印度皮厂,我和皮厂老板坐在一起的时候,他们的干部,不管什么级别,都是站在旁边的,没有老板的吩咐,他们一步都不会走开。总领事对那签证官说了一句印度话,签证官连说着“Yes”退出了房间。

“你去印度很多次了哦。”

“是的,如您所见,我每两个月都会去一趟。”

“去过了哪些地方?”

“新德里、加尔各答、班加罗尔、安布、埃罗德、坦贾武尔……当然,最多的还是金奈。哪里牛皮多我就去哪里。”

“除了牛皮,你喜欢印度什么?”

“神庙。我去过很多神庙,斯里兰格、布里哈迪锡瓦拉、马哈巴利普拉姆、蒂鲁伯蒂……”

“哦!蒂鲁伯蒂巴拉基神庙!毗湿奴的眼睛,你看见了吗?我上个月刚去了那里,还在山上住了一晚。”

“当然。我去巴拉基神庙那天,刚好是月圆,我还看见了湿婆呢。你知道的,湿婆只有每月月圆那天才会现身的。而且,祭司还主动见了我。”

“太棒了!太幸运了!很多大人物想见那个祭司都见不到,我这辈子都还没见过他呢。你会有好运的……”

那杯咖啡还没喝完,签证官敲门走了进来,拿着一本护照。他走到桌前,在桌子上翻开那本护照,示意我看了一下刚贴上的那张签证——那是我的签证。

走出总领事房间时,那个签证官的门敞开着,他看见我们出来了,赶紧站起身迎了上来,跟着总领事一起把我送出了大门外。

到达金奈机场,已是午夜零点半了。

在飞机上,费尔南多喝完一支红酒,盖着一条毛毯睡了一路。机舱空调太冷了,我盖了两条毛毯仍冻得睡不着,看了两部阿米尔·汗主演的电影,《印度往事》和《大地》。路过免税店时,我拉着他走了进去,径直走到酒水架前。“这里的酒比香港机场的还便宜哦。”他拍了我肩膀:“真的?”像个孩子一样对我笑了笑,转身挑了两支麦卡伦15。我又多拿了两支,我不知道这次会在这里待多久,出发前老板交代过,酒千万不能少。

“你知道克洛伊最喜欢喝什么酒吗?”

“红酒?我记得上次王总带我和她吃饭时喝的是红酒。”

“不!告诉你们王总,她不喜欢红酒,喜欢这个。认识她之前我只喝过卡莎萨,你知道的,在巴西我们只喝卡莎萨。有一次在她萨尔瓦多的庄园里,我们一人喝了一瓶40年的麦卡伦。40年,哇哦,太迷人了!我一晚上喝掉了我半年的薪水。现在想起来还觉得那天真的是个Good Memory(美好记忆)。”

国泰航班的准时率从不用怀疑,但金奈机场的行李延迟是出了名的,每次都得在一楼的行李认领处等上个把小时。不锈钢传送带空转着,不停地反射着头顶日光灯的白光,外围挤满了不同肤色的人。费尔南多拖着肥胖的身体,在原地不停地踱着步,口中不停地抱怨着:“Lazy man,Lazy man!(太慢了,太慢了!)”当第一个包裹出现的瞬间,人们欢呼着海啸般涌了上去——出来的不是行李箱,而是打满胶带的不同的正方体,长方体,或者是不能用规则定义的鼓鼓胀胀的大件包裹,像是刚从国外拆解了一座大房子,再托运回来,准备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重建。眼前的传送带瞬间变成了一条疲惫的河流,开始了周而复始的呻吟。

“嗨!若文,你想知道我的Bad Memory(糟糕记忆)吗?”没等我回答,他便接着说,“有次去金边出差,两年前,还是三年前,记不清楚了,我讨厌聊起数字,除了我的薪水。那天晚上和一家工厂的朋友吃饭,他们三个人,一个老板带了两个业务员,两个漂亮的女人,也许不是业务员,鬼知道呢。喝的是一款本地的ABC黑啤,听着,ABC,没有D,是啤酒牌子,不是牛皮的等级。我不喜欢D级皮,哦,狗屎,我怎么扯到牛皮来了。

“那几个家伙酒量真差,对,几个快枪手,我还没感觉,他们就开始吐了,吐得满地都是,哦,狗屎,真是狗屎。对不起,我不是说你,我没和你喝过酒,也许你也是个快枪手,谁知道呢,哈哈……

“我对喝醉酒的女人没兴趣。回到酒店后,时间还早,我得找点事做。我在谷歌上搜到附近有一家酒吧,看起来挺好的样子。我搭了一辆摩托车便过去了。那酒吧大概有几公里远,环境确实挺好,有点西西里的风格,也许是意大利人开的。里面坐了很多客人。我拿起酒水单,上面的价格只标注柬埔寨瑞尔,好多个0,你知道的。我得用汇率换算成美金后才有概念,1比5000,一杯朗姆酒差不多6美金,市场价,还有免费的美女陪酒哦。我坐了下来,和一个大波美女一直喝到半夜,估计有十多杯吧,那酒不假。到结账时,你猜发生了什么?

“狗屎,真的是狗屎!账单上显示合计5000000瑞尔!——我喝了1000美金的酒!相信我,我没看错,那点酒我还不至于喝醉。我说他们肯定算错了,那个服务员拿来了酒水单,和我刚来时的那张不一样的酒水单,颜色不一样——你知道的,我对颜色很敏感,是的,第一次给我的是浅粉色底,第二次变成了浅紫色底。我一看价格,再换算一下,变成了60美金一杯!这是抢劫!我对那服务员说我要见他们的经理,她说经理在楼上,如果我想去她会很乐意带我去。

“把我带到了二楼后,她推开一个房间,我走了进去……

“我刚进门,便被人从背后猛地踹了一脚,就像是被一头发疯的公牛踢了一脚,我扑倒在地。身后传来嘣的一声关门声。我从地板上爬起来时,不,实际上被两个人一左一右架起来的,眼前很多星星还在摇晃。两个又高又胖膀子全是文身的男人把我架到一个凳子上,然后从地上捡起了我的钱包,递给了我对面茶几后面窝在沙发里的一个人,一个穿着迷彩服的柬埔寨人。那个人瘦得像猴,叼着烟,一句话也不说,把我钱包里的两千多美金全部倒了出来,拿在手中数了一遍。然后,他抽出一张20美金,塞进钱包,把钱包扔给了我。

“那个猴子问我,你需要警察或者军队的帮助吗?我可以通知他们马上过来。见我直摇头,他才摆摆手,示意我可以下楼了。那个大波女人把我送出了酒吧,还在身后不停地叫着,欢迎下次再来啊!哦,真是狗屎!”

我把他的行李箱推到他手中。

“Bad Memory(糟糕记忆),是不是?哈哈!伙计,记住,永远不要一个人去陌生的地方喝酒。”他终于讲完了他的故事,从口袋里掏出墨镜戴上。我们跟着人群向出口走去。

丹尼尔手捧鲜花举着欢迎牌子早已在出口处等着我们。这个在中国工作过的印度人,很了解中国文化,我并没有事先提醒他做这些。费尔南多从丹尼尔手中接过那束鲜花时,接机的人群中一阵骚动,接着爆发出大声的欢呼。费尔南多不解地问:“发生了什么?”丹尼尔说:“他们把你当成了某个电影明星,你们看起来确实很像。”费尔南多听完,哈哈大笑。

我让丹尼尔订好了金奈最好的泰姬酒店,这个250美元一晚的酒店依我在公司的职位是住不了的,至少得协理级,但因为陪同费尔南多一起就不一样了。刚进酒店,两个棕色皮肤,身材标致,穿着迎宾服饰的女子迎了上来。她们手中拿着一串小指甲大的白色贝壳串成的项链,给我和费尔南多戴在了脖子上。我问其中的一个女子是哪里人,她说她们来自印度北方邦。费尔南多抚摸着那串项链,把两个女子拉在身旁,让我赶紧拍张照片。拍完照片,费尔南多对其中一个女子说,你介意我们跳个舞吗?那女子笑着不说话,我赶紧拉着他往前台去登记入住。

我拿出VISA卡要帮他支付房费,他制止了我:“不,M不差钱,这个自己付。”他掏出钱包,抽信用卡时,两只杜蕾斯从钱包里掉到地上。我连忙捡了起来,要递给他,“伙计,你拿着吧,会用得着的。”“在这里英雄也无用武之地啊!这不是泰国。”“不是没有,是你没找到而已,你还来了那么多次……”午夜的大厅里,只有我们几个人,他丝毫没有遮掩的意思。推让间,在等待他付款的那两个前台女服务员悄悄低下了头。我对费尔南多使了个眼色,他附耳对我说:“我太了解她们了,她们只做,不说……”

拿到房卡,费尔南多丢下一句“明早八点准时出发去安布。”便直奔房间,看德国世界杯去了。

第二天早上,我推开房门,一股海风裹着咸味从几十米外的印度洋上迎面扑来,房间的门前就是玛丽娜海滩,印度最长最直的海滩。视野尽头的水天相接处,厚厚的云层中挤出的几缕阳光,落在鼓起的海平面上,形成一道道耀眼的光柱。海浪一浪叠着一浪冲过来,带着孟加拉湾西南季风的湿气,现在是十月,雨季快要结束了,空气中仍带着令人不适的湿热。一男一女两个警察骑着两匹高大的棕色骏马在岸边巡逻,几个孩子卷着裤腿在海边沙滩上互相追逐着,他们也许早已忘记两年前这里发生的那场夺去了成千上万人生命的史无前例的海啸。昨晚来得太晚,我还没来得及仔细观察这家昂贵的酒店。一排排高大的棕榈树下,是大片的绿色草坪,其间一排排单层的独栋别墅,呈弧线面向大海,白色的外墙和红色的屋顶在绿意中格外显眼。连接每栋别墅的是一条条石板铺就的小径,光洁的石板反射着晨光,两只松鼠在上面跳来跳去互相追逐着,它们一点也不惧怕我,甚至偶尔停下来好奇地打量一下。

走到大厅时,费尔南多早已吃完了早餐,正坐在沙发里敲着电脑,此时才七点。

“这家餐厅的芝士法国面包很好,快去。让丹尼尔早点过来,别迟到。这些人脑袋里没有时间观念,从来都不准时的。”

待我再次返回大厅时,丹尼尔和阿马斯已坐在费尔南多对面等着我了。我看了下时间,距八点钟还有十五分钟。丹尼尔买了一辆新福特越野车,座椅上的保护膜还没舍得撕掉。费尔南多坐上去时,眼神里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不适。

此时正是出城的高峰,市区的街道上堵满了车。每经过一个拥堵的路口,看着旁边紧挨着的小车,摩托车,或者锈迹斑斑只剩下大杠的单车,甚至牛拉车,我都觉得这个城市所有的车辆都挤在这条路上了。没走多远,路边一个警察吹着口哨用手中的木棍指着我们这台车示意停车,丹尼尔一踩油门蹿了过去。我问丹尼尔出了什么事,他说可能是因为车窗上贴的膜,在印度所有车辆是不允许贴有色膜的,为了外面的人更容易看清楚车内。看着路边躺着的无家可归者,或者背对着街道在街角小便的人,费尔南多说:“十年前来过这里,十年过去了,这里还是老样子,什么都没有改变。”

车子在下一个路口又被警察拦住了,那警察挥着同样的木棍让丹尼尔靠边把车子停了下来。丹尼尔打开了车窗,警察扫视了一遍车内,让丹尼尔打开后备厢检查了一番,才又走到车前。他用手摸了摸车窗上的贴膜,瞪着眼睛靠近玻璃看了看,要丹尼尔拿出驾照。丹尼尔在车内拿着驾照没松手,和他交涉了一番。那警察收回木棍把它夹在腋下,一只手搭在窗沿上,另一只手摘下了帽子,把帽子盖在搭窗沿的那只手上。丹尼尔赶紧拿出钱包,抽了几张卢比卷成一卷,递给了帽子盖住的那只手。那警察收回手,戴上帽子,又挥了挥那木棍,示意车子可以走了。我问丹尼尔:

“刚才你俩沟通了什么?”

“这个警察收到上一个警察的通知才拦车的。我和他解释贴膜是因为我脸上的皮肤最近有点过敏,不能暴晒。”他指了指眼角的几处红斑,“他让我拿医生的证明,我当然没有,只有罚款喽。”

“罚了多少?”

“他要600卢比,我给了300。”

“这个还可以讨价还价的?”

“多少给点,这些钱他们一分都不会上交的,几个警察一起分了。”

费尔南多在旁边听着,呵呵直笑,“要完蛋的国家。”他又说,“有天晚上喝了几杯啤酒,在东莞大道被警察查到了,我一直说葡萄牙语,他根本听不懂,最后不得不放我走。我一脚油门,对着窗外喊了一句,丢黎老母……”

我在心里骂道,你真是个流氓。

“巴西没有酒驾禁令吗?”

“有,比你们中国严格得多。你们的处罚是最轻的。你知道的,巴西人性格比较温和,但一握方向盘,每个人都是赛车手,公交车都会上演速度与激情。车王皮奎特,认识吗?他可是个传奇。我们有句俗话,如果想当巴西明星,不踢足球就来赛车吧!”

车子上了新修成的45号公路,这是从金奈去其他南部城市的主干道。见到崭新的双向六车道的柏油路,费尔南多竖起了大拇指,“这是和十年前唯一不一样的地方,估计政府把它吹上天了吧?听说印度要建成世界上最长的公路网,超越美国,是不是?”

丹尼尔摇摇头:“他们,只说,不做……”

丹尼尔在入口处交了通行费,车子又行驶了一段时间。路面上车辆越来越多,单车,行人,牛,羊都加入了进来。费尔南多忍不住问:“还没上高速吗?”丹尼尔说:“这就是高速啊!我们的高速对所有有腿有脚的生命是开放的。”

“你知道吗,我第一次走这条路时,就像坐深圳欢乐谷的过山车,直接把我晃吐了。从那以后,我再没来过印度。”

“我们王总也不愿意来印度。”

“他不来,是因为这里没有KTV。他说过,何时有KTV了何时来。”费尔南多扭回头,“说起王总,他挺有意思的。前几天他来我们公司试穿完鞋子,等模特出去后,他关

上门,和几个巴西技师在房间里打赌,赌他能根据身高判断兄弟的长度。你知道吗,他拿着量鞋子的钢尺一个一个量,最后输了好多箱酒……”

旁边一直不说话的阿马斯都笑出了声。他是个贵族绅士,看来对这种段子也很感兴趣。我接过话题:

“王总是很好玩的人。我们办公室的每次主管例会,只要他参加,所有人都得站着开,他说站着开会效率高。半个小时能结束的会,一坐下就得一个小时。有一次,所有主管都站在会议桌前,等他训话。谁知他开口便问身边的一个裁断部女主管,你和你老公上周做了几次?那女主管对这突如其来又不着边际的话一时摸不着头脑,红着脸,半天不知该如何回答。男同事们似乎都听懂了话外之音,咧着嘴不敢笑出声。王总接着说,我是问你上周游泳游了几次,你们笑着的这些人都想哪儿去了?我就知道你们想歪了,心思不放在工作上,满脑子歪门邪道。难怪上月的绩效不好,拖集团的后腿……”

我问一直呵呵笑个不停的阿马斯:“你一周几次?”他说:“我们,只做,不说……”

阿马斯试验好的牛皮已经摆在桌子上。业务主管和几个技术师傅垂着手站在旁边,唯独不见那个眼睛像宝石,喜欢黑塞诗歌的书呆子奥尼尔师傅。

“奥尼尔呢?”

“他去瓦拉纳西了。”

“瓦拉纳西?”

“圣城瓦拉纳西,恒河边上。奥尼尔住在贫民窟的父亲快要死了,你知道的,他脾脏受伤摘除后,他又卖掉了一只肾,身体一直不好。一个月前我去看他时,他瘦得只剩下皮包骨了,估计一只手就能轻松托起。他要死在瓦拉纳西,这是很多印度人的梦想,在那里能升入天堂。奥尼尔陪他父亲已经去了十多天了,也许还在路上,也许……”

“还在路上?”

“我给了他买火车票的钱,但我想他们不会花钱坐火车的,也许搭那些车……谁知道呢。他父亲那身体,我都不知道能不能活着走到瓦拉纳西。奥尼尔出发前向我要了一张牛皮,我挑了一张最好的给他。”

费尔南多站在旁边,眼睛一直盯着阿马斯,好像在听他讲一段来自火星上的故事,完全没有要看皮的意思,他的手指在那堆皮上像敲键盘般不停地敲着,节奏杂乱。阿马斯说完,办公室里一时只剩下窗外隐约的车流声,还有费尔南多手指下那无意识的细微声响。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像是咽下了什么难以言说的东西,目光终于从阿马斯脸上移开,落在那张摊开的牛皮上,眼神却有些飘忽。我看着眼前他们试验了两个月才准备好的一张张样品,透过那层柔软、带着韧性、散发着苯胺气味、也许还浸着奥尼尔无数滴汗水或者泪水的皮革,似乎看到了千里之外那浑浊的恒河水,看到了瓦拉纳西拥挤且潮湿的码头,看到了一个垂死的老人和他那沉默的儿子,在尘土飞扬的路上互相搀扶着蹒跚前行,从日出走到日落。我张了张嘴,本来想再问点什么,比如“如果他父亲半路上……”,又或者“奥尼尔什么时候能回来?”,但它们却是那么苍白、无力,且没有答案。我最终只是抿紧了嘴唇,手指在牛皮粗糙的边缘摩挲了一下,又迅速缩回,仿佛那触感带着某种灼人的温度。

费尔南多弯下腰低头闻了闻第一张的黑色牛皮,“阿根廷栗木丹宁。”他伸开五指抓起那张皮,在手中紧紧握了握,松开,摊平,“不错,皮质饱满,肉中有骨,绵而不空,鞣制没问题。”他又用手指撑着自己那件拉夫劳伦T恤的衣角,在皮面上用力摩擦了几下,皮面上露出马毛轮抛光后的清澈光泽,他点了点头。接着,他掏出一把瑞士折叠卡片军刀,在皮的边沿划出一道小口,手指伸进去顺着小口用力拉扯了一番,“撕拉力也没问题,好样的。有测试报告吗?”阿马斯在旁边连忙拿出了实验室的报告。我凑近也仔细地看了一下,十几项测试全部是达标的。费尔南多接着看了几张不同色彩的皮,每一张都重复着同样的动作,他要确保这批牛皮可以适合做所有颜色。费尔南多对着那几个师傅竖起了大拇指,他们一直绷紧的脸上,此时终于露出了笑容。那笑容只持续了几秒,直到费尔南多的目光停留在最后一张浅棕色的牛皮上时。“这是什么?”他指着皮面上几个不易发觉的黑点,掏出放大镜又把整张皮仔细看了一遍,“怎么会这样?”说实话,连我都没有注意到那些细如发丝的黑点,它们隐藏在表皮组织上细微毛孔的旁边,分散而不均匀。那几个师傅顿时紧张了起来,他们相互瞅着支吾半天没人敢说话。

阿马斯开了口:“我们发现了这个问题,这个颜色重复做了十几张,都没法避免,不知道怎么产生的。只有这个颜色才有问题,我们还在找原因。”

“找了多久了?”

“一个……一个多星期了……”

他那一脸诚恳的态度,就像一个开会迟到的人,说了一堆无中生有的理由,最后来一句:“我迟到了,但路上我一直在赶。”以我对费尔南多的了解,他马上会一句又一句的“狗屎”,然后甩手离开工厂。

“中和后的pH值是多少?”

“6.6。”

“甲酸是哪里的?”

“德国巴斯夫。”

“纯度多少?”

“94%。”

“固定后pH值是多少?”

“3.8。”

……

他们的对话,像是一堂深奥的化学理论课,我这个连有机化学还是无机化学都分不清的文科生听得云里雾里,像个局外人呆呆地站在旁边。

“带我去车间。”

那几个师傅都是号称“印度麻省理工”金奈安那大学皮革化工专业的毕业生,被问了一连串的问题后,仍不知哪里出了错,他们盯着费尔南多的脸,目光一直焊在那里,仿佛从那里能找到答案。听到这句话,他们像从梦里醒来一样,赶紧跑在前面,带着我们向车间走去。

一个穿着沙丽的妇人,裸露着肥胖的肩膀,正弯着腰在车间门前空地上画着蓝果丽(Rangoli,印度传统地画艺术)。她面前的地板上,已经用白色的米粉点好了无数个分散的点,那是她要画的轮廓,看不出是什么图案。她从身边的盘子里,捏着不同颜色的彩粉,她的手像一只正在阳台上偷啄晾晒谷物的鸟,飞快地填充着那些白点周围——那速度丝毫没有给大脑留下思考的停顿空间,她骨子里的艺术和色彩天分在支配着她的手——此时,它正不可思议地带着数码打印机般的速度。一分多钟,最多两分钟,一幅色彩绚丽全方位对称的多角星呈现在我们面前。那妇人收拾完盘子,起身对我们轻轻一笑,转身走开了。

“招—财—进—宝!”我不久前刚教的话,阿马斯记在心里,他很快便学会了,接着又来一句,“恭—喜—发—财!”

这家阿马斯从他父辈继承下来的皮厂,前几年不温不火,厂房和机器传了几代人,快成古董了。这几年做了中国的外销订单,整个厂区整理得像个花园,外墙显眼的位置印着巨大的“ISO9000认证工厂”字样,车间的机器也全都换了一遍。车间乳胶漆漆过的地板上早已不是油污、垃圾遍地,现在光洁得能倒映出人影。我们沿着醒目的黄色地标线,来到了原皮仓库。

做采购这么久,见过世界各地数不清的大小皮厂,遇到数不清的皮老板,他们中不乏嘴巴里能跑火车,把牛皮吹上月球的人,特别是很多在中国跑业务的印度人,拿着最新款的平板电脑一张张地给你看工厂的厂房有多大多靓,每月能出多少多少货柜皮,其实很多人拿别的图片来宣传自己,有的甚至连自己的皮厂都没有,其中卷了两头货与款跑路的大有人在。我很清楚地知道,看一家皮厂有没有实力,只需看它的原皮仓库就够了。

阿马斯的原皮仓库看起来面积比整个车间还大。门口一辆货柜车和一辆牛拉车正在往仓库里卸货。“看样子你这是哪里的皮都收啊?”“没办法,卢比一直在贬值,不如拿来囤皮。囤皮也不是没有风险,我们尽量拉短采购周期来缓冲原皮的价格波动。”费尔南多仔细地看着每一卡板上的唛头,口中念着那些原产地:“荷兰……意大利……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埃塞俄比亚……新西兰……美国……阿根廷……就差火星和月球了哈!”他看着堆满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毛皮,对阿马斯竖起了大拇指,“这才是大老板哦。一亿美金?”阿马斯回答:“差不多吧,这个真不知道有多少,总之有现金就去买,不断地买。”一个师傅拿着剪刀拆开了靠近入口处的一卡板皮,抽出最上面的一张,摊在地上。那张皮还处在半湿状态,散发着一股海盐腌肉的味道,牛毛一片片地挤在一起,但仍能看见和费尔南多办公室地上铺的那张皮有着相同的花纹。这就是克洛伊一个月前刚从阿根廷调过来的那两柜毛皮。“欧洲的牛皮很好但价格太贵我们用不起,俄罗斯的牛皮等级太差,美国的牛皮松松垮垮,只适合做摔花皮,澳洲的牛皮目前短缺,只能用阿根廷的了。克洛伊的选择是明智的。”费尔南多掀起地上的那张皮,看了一眼臀部的烙印,“这头牛来自潘帕斯草原,它可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牛,它们每两个月便会体检一次,比人的待遇都好。我们吃的安格斯牛肉,就来自这个草原。也许我们吃过这头牛的肉,谁知道呢。”他又让师傅多抽了几张,看完才往水场车间走去。

进入水场车间就像进入了一座巨大钟表的内部。扑面而来的气味里,是生皮、熟革、各种化料混合在一起的味道。几十个大大小小用来鞣制的转鼓排在过道两边,按照设定的不同转速运转着——这些转鼓的大小和数量的多少往往是一个皮厂身份的象征——每一个转鼓都有对应的牌照,而每一张牌照又有着严格的排污及污水处理要求。转鼓旁边控制器的仪表盘在一团团蒸汽下闪烁着不同颜色的指示灯,像是热带雨林里偶尔透下来的几缕阳光。几个打开阀门的转鼓前,一群工人正在从里面取出一张张牛皮,它们还滴着水——这些带毛的牛皮刚刚在转鼓里经过各种脱毛去脂剂的作用,去除了表面的毛发、角质层和某些可溶性蛋白质,它们经过阀门时带着一种刚出生时或是从牛身上刚剥下来的那种天然丝滑,这与刚才看到的那些卡板上的毛皮完全不一样。然后这些皮被工人们摊在木板手推车上,准备进行下一步的复杂鞣制工序,比如加脂、加酸、加鞣剂、再脱脂、脱酸、中和、染色、固定等——这是一个与建房子有异曲同工之妙的过程,师傅们不断地往真皮组织的空隙里加入各种分子和离子,用转鼓不同的温度来调节它们的活性,让它们在皮革内部形成充当支撑房子的梁、柱、檩条,然后又不断地拆掉那些搭建它们的脚手架,清除建筑废料,直到这座房子成了毛坯的样子。技术高超的师傅,就像目无全牛的庖丁,他对每一种化料的特性,真皮组织的细胞与细胞间的结构,乃至每一张牛皮与牛皮之间的差异早已了然于胸,可以一次性把一座榫卯结构的房子搭好,不留一颗螺帽或者补丁。而更多的师傅需要在不断地加与减中,在酸性和碱性之间,处理动物皮革与生俱来的天然属性和人类不断挑剔的需求之间一个个矛与盾般的关系,使真皮组织达到适合下半场再处理的某种平衡,或是中和。

阿马斯把我们带到最后面的几个转鼓前,指着它们说:“这一排是专门做植鞣皮的转鼓,整个转鼓的木板都是印度红木做的,连铆钉都是纯铜包裹并封边的。”费尔南多打开手机灯,把头伸进去,检查了一下那些铆钉,然后问阿马斯:“皮出鼓后放在哪儿?是木制马鞍架还是铁制马鞍架?”“当然是木制马鞍架,上面一颗铁钉都没有的。”阿马斯指着旁边的几个马鞍架,上面堆着刚才办公室那些成品皮的皮坯,两端裸露出来的木板,在无数张牛皮的摩擦下,像是刚刚抛光过的木质地板,透着仿佛来自中世纪的光亮。

“不可能啊,没道理啊……”费尔南多把眉头拧成了一股绳子,在车间里像头拉磨的驴子一样转来转去。

“去喷涂车间看看?”阿马斯问。

“不,问题就在这里,不用去其他地方。”

“有没有大点的放大镜,和手电筒?很亮的那种。”

话音未落,两个师傅撒腿就跑,飞快地从办公室拿了放大镜和手电筒过来。费尔南多一手拿放大镜一手拿手电筒,俯着肥胖的身子,又开始在转鼓四周转悠——那个因弯腰而挤压着的啤酒肚给他带来了不少麻烦,他口中喘着粗气,从地板到机器,从机器到墙壁,仿佛要找出一颗刚丢落的肉眼不易看见的钻石。两个师傅跟在费尔南多身后,瞪着眼睛,模仿着他的动作,像在表演着一出慢动作哑剧。

最后,费尔南多在开着窗户的那面墙前蹲了下来,伸手抹了抹墙角的灰,凑近看了看,又站起身,目光停留在窗台上。

“这窗子刚修过。何时修的?”

“十来天前,锯了几根钢筋……”

“染色出鼓那天?”

“好像是……”

“你们看这是什么?”

费尔南多用手指着窗台角——一堆不起眼的钢筋碎屑,正闪着窗外细碎的阳光。我顿时也明白了,植鞣皮最怕与铁接触,那天锯钢筋时的那些铁屑溅落在出鼓的皮料上,与植物丹宁起了化学反应,特别是阿根廷的栗木丹宁,对铁最敏感,最终导致了成品皮上的那些小黑点。

“马上用水把它冲走!风一刮,又会落到皮料上,这才是你们找那么多天没找到的原因!一群傻瓜!不找到原因,我今晚的觉都睡不好!”他把手电筒照在阿马斯脸上,只见强光下那张脸一阵红,一阵紫,肌肉不停地抽搐,像块会变形变色的雕像。费尔南多说完,把手电筒往地上一扔,“这鼓皮废了,赶紧重新投鼓新的!”那把手电筒在地上骨碌碌滚出了老远才停下来,光柱直直地指着旁边的转鼓。

见他直喘粗气,我赶紧拉着他回办公室喝咖啡去。经过那把手电筒时,他又对着踢了一脚,嘴里还不停地说着:“傻瓜!真是一群傻瓜!眼睛长在屁股上,脑袋也长在屁股上,连这点做皮的常识都不懂,还一直等到我们来。”他的气喘得更粗了。

费尔南多坐下来,边喝咖啡边看起球赛。丹尼尔把我拉出了办公室,阿马斯在门口等着我,他的脸色还没恢复过来,像是刚害了一场大病。

“费尔南多生气了?”

“肯定啊,他是克洛伊指派来亲自盯这个项目的,这么重要的项目,这么低级的失误……换成我们王总,他就不是丢手电筒了,他会拿手电筒打人的。”

“我们第一次见他,不了解他,你和他熟悉,我们该怎么办?”

“该怎么办?赶紧把东西做好,这最紧要。”

“刚才已经在选皮了,马上就会投鼓的,两天后出鼓。他们正在冲洗车间,我会安排两个师傅24小时轮流着专门盯这个鼓,而且会用帆布把四周围起来,这次绝对不会再出意外了。”

“晚上咋安排?”

“他现在正在气头上呢,这个我也不敢问啊,等等再说,你们先别进去。”

交代完,我重新回到办公室,坐在费尔南多旁边,盯着他的手机屏幕。那是一场巴西与澳大利亚的比赛,他在看重播,第三遍了。我不懂足球,连巴西五星我都说不全名字。看着球赛,他像又换了一个人,好像他不是在看球,而是在场地上踢球的那个,一会舞动着四肢,一会连骂着罗纳尔迪尼奥,说他再不睡醒就完蛋了。

陪着他我接连喝了两杯咖啡,球赛终于看完了。没等到我问,他拿起手机,说了一句回酒店便站起身,拎起了背包。看来他的气还没消。

回到酒店,他下车对他们俩说可以回家了,上了楼后便一直没有再下来,也没给我留言。丹尼尔和阿马斯一直陪着我,呆坐在一楼大堂里。

“若文,怎么办,是不是今天没给他准备礼物,明天买个礼物补上?”

“啥礼物?啥礼物他也看不上。他不缺这些。主要是你们的牛皮没做好。”

“送个红包吧?”

“送多少?多少合适?他在泰国有好几处别墅。别惹新乱子了。”

“那……?”

“给他找个女人。”我想起了他钱包里的杜蕾斯。公司领导杰姆斯和我说过,酒色财气这四个字,男人这一辈子很难逃脱的,能逃脱的都是圣人。

“这个,会不会太……要不要先问问他?”

“你又犯傻了,哪有问客杀鸡的?”

“问客杀鸡?”

“这是我们中国人的一句俗话。意思是,你家里来客人了要招待,你指着门前的鸡问客人要不要杀鸡吃,这就是没诚意嘛。”

“你确定他会要?”

“确定。他会喜欢的。”

阿马斯马上打起了电话。放下电话,他说已安排好了,明天会从德里飞来,一切安排妥当后,他俩才离开了酒店。

晚上十点多,费尔南多电话我下楼吃饭,估计他已经睡好一觉了。餐厅里灯光暗淡,稀稀拉拉地只剩下几个印度客人,他们快打烊了。费尔南多挑了一个最角落的位子,我们坐了下来。点的菜还没上,他从包里拿出了一支酒,打开倒了两杯,先喝了一口。我转身去了趟洗手间,回来后,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费尔南多正被一群服务员和那几个印度客人团团围在座位上,密不透风。

那群服务员见我走了过来,纷纷扭回了头。其中一个胸牌上标示着“经理”的人,对我说:“先生,我们这里是穆斯林酒店,你的朋友在这里喝酒,这是对我们的冒犯。我必须马上通知警察。”

我一听是穆斯林酒店,脑袋里像是爆了一颗炸弹,这下可闯了大祸了!我也不知道这是穆斯林酒店。在这里喝酒可比用左手给他们递食物,摸小孩子的头,或者不脱鞋进寺庙要严重得多了。

“先生,实在对不起,我们真的不知道这是穆斯林酒店。帮我们订酒店的印度朋友也没有和我们说明,他们已经离开了……”

那经理没听我说完,掏出手机就要拨电话。我知道这种事情万万不能通知警察过来,因为这种事被警察带走了可不是拘留那么简单,极有可能会去踩缝纫机的,也万万不能闹大,引来更多围观的人,那场面会失控到无法想象。我脑袋里飞速地搜索着我马上应该找到的人,丹尼尔?他是基督教信徒。阿马斯?他是印度教信徒。都不行,我必须马上找到一位穆斯林朋友。穆斯林朋友——阿卜杜勒!T皮厂老板阿卜杜勒!——多年前杰姆斯第一次带我来印度时我们去拜访过他,他的皮厂就在附近。阿马斯那时就告诉我他是这里的大人物,警察抓人得先有他的允许。那次他给了我一张签名的名片,告诉我来印度随时可以找他。我赶紧拦住了那经理:“先生,我是T皮厂阿卜杜勒的朋友,我有他签名的名片在房间里,请给我两分钟我拿下来,我给他打电话。”

“阿卜杜勒?”他愣了一下,把手机放进了口袋里。我转身向楼上跑去,从厚厚的名片夹里找到了那张名片,飞身下了楼。那经理从我手中接过那张名片,一看签名,马上变得恭敬起来,笑着伸出手来和我握手:“你是阿卜杜勒先生的朋友,也是我们尊贵的客人,但在酒店里面绝对不可以喝酒。我给你们找个地方,请跟我来。”

费尔南多脸色煞白,像是在温柔梦乡中被人丢到原始森林中刚醒来,他连忙跟上我,一起跟在经理身后。那经理带着我们走出了酒店大门,左拐右拐来到一个幽暗的乡村小酒吧里。酒吧里只有两个意大利模样的人面对面坐着。经理拉着迎上来的店主对我说:“这是我的朋友,如果你们愿意,可以在这里喝酒。我可以马上派人把你们的酒水和餐食拿过来,再安排一个酒店服务员过来。”

我还没接话,费尔南多乐开了花,不停地点着头,说着“OK”“谢谢”……

第二天早上,下起了雨。地面些许湿滑,但也是我来印度见过的最大一场雨了。丹尼尔来接我时,费尔南多还没起床,昨晚那瓶一斤半的威士忌被他一个人喝完了。我没叫他,反正他今天去皮厂也没什么事。在路上,我让丹尼尔今天换个可以喝酒的酒店,昨晚差点成了Bad Memory(糟糕记忆)。我没告诉他昨晚的故事。丹尼尔说,阿马斯已经安排好了,今晚不住酒店,去住他的私人院子。

“私人院子?”

“阿马斯的另一处房子,离皮厂不远,两个用人,没人居住,只作亲密朋友的私人聚会用。我去过一次,环境很不错。他那里有两辆非常棒的吉普罗宾逊,你们可以带着美女在附近的山坡上玩玩。”

“美女?”

“是的,阿马斯那两个美女朋友下午会到这里,她们已经在飞机上了。”

“两个?”

“是的,你们两个啊。”

“我让你们给他找,没让你们给我找。你们做皮不行,做这种事比谁都行……”

“阿马斯本来想再多安排两个的,又觉得不合适便罢了。”

“让她们俩陪费尔南多吧,我不需要。我懂了,你们难得有这样的机会,是吧?听说你们带女人去酒店开房得结婚证的?没证不给开?”

“是的。如果没有结婚证,他们会很客气地告诉你没有房间了。”

“所以,你们有钱人就搞了这个所谓的私人院子。”

“有钱人有很多方法。他们不仅在国内有私人院子,国外也有。或者带着美女去国外,从这里飞去迪拜、马累、科伦坡都很近的。阿马斯在迪拜还有一个院子。他在没买这个院子前,有一次跑去北方邦和别人私会,骗他老婆说去了国外,手机关了机。结果回来后,没瞒住他老婆。他老婆说她打电话听到的自动语音明明是北方邦的口音。阿马斯为这事还拉上我去做证。你知道吗,印度话各个邦都不一样,像你们中国的方言,连电话的自动语音都一样。”

“阿马斯一直都是斯斯文文的。他从来没穿过T恤,衬衣总是扎在长裤里,扣紧袖口,只留领口一颗纽扣不扣。他从来都不大声说话,包括对他的那些手下。原来他也是个有故事的人。”

“他们这些大人物,也是人啊。”

来到阿马斯的办公室,他不在。丹尼尔让我稍等下,先喝咖啡,阿马斯带着用人正在后院喂他的那条眼镜蛇。“你要去看看吗?”我连忙摇头。我不想告诉他,几年前第一次来这里看那条眼镜蛇时,它咬伤了负责喂养它的与它共舞的那个印度女孩,自那以后,阿马斯又雇了一个用人,我再也没有见到过那女孩,不知她是死还是活。

我让丹尼尔带我去了喷涂车间。

喷涂车间和水场车间不一样,那些牛皮经过水场各种工序的处理,已经成了半成品——皮坯。它们没有了动物皮毛那种天然的腥味,甚至根据客户需要加入了各种他们喜欢的香味,真皮组织也已经达到了稳定的状态,可以经得起接下来的片皮、削匀、摔花、压花、加油、加蜡等等一系列的折腾,或者具备了防火、防水、防霉、防静电、防刮伤的各种功能,最终在师傅们那只神奇的化妆师之手下,成为一张张有着各种手感、纹路、颜色的成品皮。它们会在鞋包厂锋利的斩刀下裁成不同的尺寸,再在不同规格的针车缝合下成为不同的形状,最终成为一只时尚的鞋或包的样子。

车间里数不清的机器轰鸣着,发出不同种金属的撞击声,像鞋厂里的成型车间。闷热的空气里,充斥着看不见的各种化学颗粒,我赶紧用手掩住了鼻子,虽然我知道那些无数个肉眼看不见的微小颗粒仍会穿过指缝被我吸进肺里,我这只是自欺欺人的一种肢体安慰罢了。阿马斯从他的父辈那里继承了这家皮厂,同时也继承了眼前这些穿着不同服饰,操作着不同机台,往复搬运着一车车不同颜色皮料的工人,他们拿着相当于人民币几百块的月薪,已经习惯了这里的每一口空气,或许从他们的祖辈已经开始,也或许即将延续到他们的后代——他们中的很多人一代又一代地重复着从祖祖辈辈那里继承下来的手艺,比如屠宰、做皮、洗衣、赶牛拉车、清理垃圾、乞讨、舞蛇、搬运尸体……

丹尼尔递给我一个口罩让我戴上,我们先来到了磨革车间。刚进门便被丹尼尔一把拉住了,“就在这里看看就好,里面太多粉尘了。”透过如同弥漫的大雾——那些被砂轮打磨掉的皮革反面的细小颗粒被飞速旋转的砂轮引起的气流流动裹挟着正充斥着整个车间,不远处几台磨革机隆隆作响,一群工人正在机器两边推拉着一张张牛皮皮坯。他们的口鼻用布裹了一下缠在脑后,从头到脚落满皮屑,就像刚从碾米房里走出来一样。

“厂里没有口罩给他们戴?”

“有,但他们更喜欢这种,晚上回去洗洗第二天还能用,有时为了呼吸顺畅,干脆就不戴。”

“在中国,如果没有防尘口罩,工人是不会上班的,这种皮屑吸多了会得硅肺病,终生都很难治愈,他们不怕?”

“他们祖祖辈辈都是这样过来的,老板也要求不了,谁知道呢……”

戴着口罩,我能明显感觉到一颗颗磨碎了的真皮纤维组织带着被砂轮磨碎后的焦味,正肆无忌惮地钻进鼻孔,我赶紧转身退了出来,身后,机器继续轰鸣着,日复一日。

我来到了一台压板机前,一个身材瘦削的工人正操作着面前的庞然大物。他的背影很像奥尼尔,有着奥尼尔一样的油乎乎的卷发。我走到正面看清他的脸,他对我憨笑了一下,低着头继续摊着手中的皮。那张皮已铺进去了一半,他伸着手中的木棍,正想把另一半摊到机器的另一端——那只手的上方是一块一米多长宽的冒着热气的钢板,就像是这台几吨重的怪兽的一排牙齿,它联结着巨大的液压油泵,落下来时带着两百公斤左右的压力,可以把牛皮压上各种终生不会变形的花纹,当然也可以在瞬间把那只没来得及撤回的手压成和牛皮一样的形状——奥尼尔的那只手就是被这台机器压伤的,这种机器本来带有一个感应防护装置,但那个装置早已被两块磨得锃亮的木板代替,几个月前我看到这个时就要求阿马斯马上修好,居然现在还是老样子。

“这么久了,为什么还没修好?”

“我再催催他,也许他事情多忘记了。”

“如果费尔南多看到这个,还会摔手电筒的!”

“我马上催,马上。”

“请你告诉他,在我们回国之前,如果这些问题点还不改善,我会把它们写进这个月的评估报告。”

丹尼尔转身跑出去打起了电话,他和阿马斯非常清楚如果我写上报告就意味着马上会削减订单。奥尼尔那根缠着纱布的手指上碘酒和血液混合的颜色成了烙在我心中的一个印记,不时地在眼前晃动着,他们是否已经到了那个生死交汇的瓦拉纳西?这个问题在我大脑里一直纠缠着,希望他们早点到,或许能终结病痛煎熬和路途劳累,还是拖延行程,给一个即将死去的父亲和一个还要继续活下去的儿子多存一丝父子间的温存?这个生与死的命题,我自己也没有答案。

阿马斯见到我便问:

“若文,费尔南多怎么样了?”

“昨晚我陪他喝了一瓶麦卡伦15,估计这会儿他还没起床呢?”

“你们?在酒店里?喝酒?”

“是,VIP房。”

“真的,几楼?不可能……今晚我们可以在我的私人院子里好好地喝。我请了五星级酒店的巴西师傅,买了来自潘帕斯草原的安格斯牛肉,世界上最幸福的牛的肉,他们正在准备BBQ(barbecue,户外烧烤)呢。”

阿马斯这个不吃牛肉的印度教徒,说完这些话时,脸上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仿佛刚刚用了很优惠的价格从屠宰场里买了一大车的毛皮,看着满载的货车正缓缓驶进工厂。

“还有一个坏消息,接政府通知,皮厂明天开始会停电两天,所以,那鼓样品,得往后再延两天,要不要马上告诉费尔南多?”

“你的发电机何时可以装好?”

“那批从中国订购的发电机还卡在海关,估计还得几天才能清关,最快也要下周了。”

“先别说吧,明天再说。”

从去酒店接上费尔南多那一刻起,他不再称呼我喊了几年的“伙计”,而是喊我“兄弟”了。

驶上45号公路没多久,阿马斯指着远处一片高楼,告诉我那是阿卜杜勒家族建的大学,是当地最大的学校,旁边不远处还有他们建的医院。下了45号公路,车子驶上一条泥砂混合的乡村公路。路口那座神像被早上那场雨冲刷得干干净净,像是又重新镀上了一层膜,在太阳下闪着一缕缕金光。那条路却变得泥泞不堪,车辆不多,却时常有对面的车辆为了躲避那些还有积水的鸡窝坑而迎面驶到对向车道上来。丹尼尔并不吝啬他脚下的油门 ,像开一辆拖拉机一样直直地驶过那些鸡窝坑,车外泥水四溅。他夸这台车的四驱性能时,像是一个卖力的推销员。费尔南多坐在副驾位上,不停拍手喝彩,像是赛车手身边的那个领航员。我和阿马斯坐在后排左摇右晃,紧紧地抓着拉手不敢放开。

路的两边是成片的稻田,丹尼尔说这已经是第三季了。稻田旁边有一条小水沟,几个妇人正蹲在水边洗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几个小孩站在深不及腰的水里嬉戏着,光溜溜的身子像是跃出水面的鱼,不远处,几只白鹭迈着长长的腿在水边觅食。

随着车子的前行,两旁榕树的枝干越来越大,有的根系越过路面,伸到了路的另一侧,车轮碾压过时,有种过减速带的感觉。头顶庞大的树冠形成了无数层天然滤镜,漏下一缕缕晃动着的阳光,像是宫崎骏笔下的童话世界。这里的榕树与国内的不同,那些垂下来的气根粗如手臂,让你根本分不清是根还是树干。据说当地最大的一棵有近三百年了,没有人能数得清它有多少条根,树冠面积有近万平方米——一棵树长成了一片森林。再往前走,不时地有猴子出现,它们有的爬到树上,有的在路面上窜来窜去,车子不停地左右避让着。我掏出几片面包从车窗扔了出去。

阿马斯的院子坐落在半山腰上。一个胡子花白穿着格子纹裹裙的老人开了铁门。沿着两旁栽满了各种花草的小路又往前开了百十米,我们在一处由几棵高大榕树环绕的两层U形楼房前停了下来。楼前的空地上架着木架和炭火,两个酒店着装的男人,正转动烤架上的大块烤肉,烤肉上滴下的油落在炭火里,嗞嗞作响。两台红色的罗宾汉并排停在旁边,它们有着连号的车牌。车轮上的黄色刹车盘,一看便知是改装过的。费尔南多一下车,行李还没放下,便爬上吉普,发动了车子。我们围了上去。阿马斯指着那些改装过的轮胎、刹车盘、前桥、铰链、平衡杆、氮气避震筒, 一一解释着它们是来自某个厂家的套件,他在美国订了这两台车,直接从车厂发去改装厂,全部完工后才运回印度,那些配件都够再订一台车了。我想起了喷涂车间里那台压板机上取代感应器的破旧木板,想起奥尼尔那压断的手指,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费尔南多踩油门的轰鸣,引出房间里两个女子,她们像是一对孪生姐妹,身材苗条,肤色黄棕,和泰姬酒店的迎宾一个模样。只是她们衣着暴露,穿着吊带,皮短裙,长靴,露出傲人的胸部和一截白皙的大腿。这种时尚的打扮,在南印度都市街头都很难看见。阿马斯招呼着那两个女子上费尔南多的车,她们坐上了后排。费尔南多转身伸手抓了一下两女子的胸部,示意其中一个去坐副驾位。我和丹尼尔坐上了阿马斯的车,出了大门,向山上驶去。

费尔南多说得没错,巴西人只要一握方向盘,每个人都是赛车手,他也不例外。刚出大门开了几百米,他便一脚油门猛地冲上前,迅速超过了我们的车,随后半个身子探出车窗,一边挥舞手臂一边放声大喊,那模样就像策马奔腾的猎人在旷野中召唤同伴。吼完他便猛地收回身子,引擎轰响,轮胎卷起一片沙尘,车子毫不犹豫地冲到了前方。阿马斯一脸平静,可他脚下的油门却暴露了一切——发动机剧烈颤抖了两下,仿佛一匹被激怒的战马,车身猛地前蹿,紧咬住费尔南多的车尾,毫不退让。前车扬起的沙砾像子弹一般噼里啪啦地砸在我们的前挡玻璃上,但阿马斯仿佛根本没看见,他的手牢牢掌控着方向盘,眼睛始终锁定前方那辆车,瞳孔里燃烧着不服输或者近似将要复仇的火焰,那副每天练习瑜伽的身板像一条直立的蛇一样,保持着奇妙的重心。车子在狭窄而崎岖的环山路上狂奔,轮胎不时打滑却又被迅速控住。沙尘弥漫得几乎遮蔽视线,每一次急转弯都让车身倾斜得厉害,我甚至听见了那些金属连接件扭曲变形又复位的声音,我的心跳跟着加速。路边的猴子没见过这种场面,纷纷四处逃散。

车子狂飙了不知多久,左拐右拐来到了一处洼地。我的胃里早已翻江倒海,拉开车门下了车,坐在了草地上。眼前是一片布满纵横车辙和泥潭乱石的稍微平坦的场地,低洼处还有积水,看来阿马斯的车没在这里少跑。费尔南多也下了车,走到身旁点根烟抽了起来。“伙计,你的技术不错,可以跟上我。”他吐了一口烟,用夹着烟的手拍了拍阿马斯的肩膀,“待会儿,试试这里,这里才是这台车的用武之地。”他几口就抽完了那根烟,转身又上了车。丹尼尔坐下也再不起来了,阿马斯一个人开着车,跟着费尔南多往水潭驶去。两台车像是两只翻山越岭的甲壳虫,又像是在放干了水的鱼塘里奔跑着捉鱼的孩童,摇晃着车身翻过乱石和泥潭,倾斜得近乎要翻的车内,两个女子不停地尖叫着。

“你的福特来过这里吗?”

“只来过一次。越野跟不上阿马斯这种好车。他从小就玩这个,技术比我好得多。”

“阿马斯这个人安安静静的,爱好挺多啊。”

“有钱人的最大爱好是赚钱。就像你们广东人一样,搞钱,天天搞钱。他的家族还经营鞋厂、茶叶和咖啡生意,做皮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他在班加罗尔还建了一栋IT大楼,有一百多个软件工程师,专门给苹果开发应用软件。你的手机里用的那些APP也许就有他们研发的呢。”

正聊着,丹尼尔突然拉了一把我——费尔南多那台车侧翻在了一堆乱石旁边的泥潭里,两轮朝天。这情景吓坏了我,我们赶紧跑了过去,不知道车里的人怎么样了。阿马斯也下了车,跑了过来。他见我一脸惊慌,走近拍了拍我肩膀:“别担心,车顶都加装了内置加强钛钢防滚架,从山上滚下来都不会变形的,里面的人更不会有事的。”拉开裹满泥泞的车门,副驾座上的那个女子先爬了出来,吊带缠在了小臂上,衣服零散。她上了岸,捂着胸口向房间里跑去。接着,费尔南多拉着另一个女子也爬了出来。他经过我身旁时,附耳低声诡异地对我说了一句:“皮肤真好,摸起来像半个月大的胎牛皮。”阿马斯扭回头把他那台车开了过来,接上铰链,费了半天劲才把它拉翻身……

天色已经变黑了,四周一片幽静,偶尔从远处传来一两声猴子啼叫和不知名夜鸟的鸣叫。这里的海拔并不高,但晚风轻轻吹过,带着丝丝凉意,沁人肌肤。两台浑身泥浆的吉普车并排停放着,车顶的两排探路大灯射出明亮的黄色光束,照射着那个烤肉架。烟雾缭绕上升,果木的清香和牛排羊排浓郁的香气混合在一起在夜色里四处飘荡。两个女子换了一身华丽的印度服饰,眉头间点了一个红点,像是要参加某个盛大典礼的明星,一左一右坐在费尔南多两旁。她们两个长得太像了,除了坐副驾位的那个身体微胖一点,我几乎从面容上分辨不出来。我们三个男人与她们相对面坐下来后,我这才仔细看了一眼对面那个微瘦的女子——

我从未这样近距离地观察一个印度女子,特别是一个年轻的印度女子。我也从未见过如此这般美的眼睛——孔雀蓝与金粉的渐变眼影,从眼尾晕染开来,像恒河上的暮色,最深的地方像是千年的神庙,里面藏着神秘的传说。当她微微侧头,车顶灯的黄色光线仿佛在眼睛周围那里拐了弯,那蓝色流动了起来。一条精细的黑线如同古老手稿上的花体字,在眼角处轻轻上扬,保持着恰到好处的弧度,似乎留有微笑的余韵。细看每一根睫毛,它们像是蘸满了墨汁的狼毫笔尖,在眼睑上下排成了疏密相宜的两行,像柳三变醉后吟唱的词句。她将眼睑阖上,再睁开时,她打开了一个多宝箱——她抬起眼帘的那一刹那,是瞬间的绽放——棕色的瞳孔在孔雀蓝的背景下,像午夜静谧的湖泊,那一刻,周围所有的灯光都暗淡了。她的这种精致化妆,与其说遮盖了岁月留下的各种沧桑印记与疲惫不堪,倒不如说揭示了一个灵魂,蛰伏在眼睛深处的那个鲜活的灵魂——美从来不是被动的、为悦己者容的装饰,而是一种主动的、凝视世界的方式。

我们相视而笑,才把目光从对方脸上移开。

我的目光停留在面前的这张欧式胡桃木实木餐桌上。桌面是整块的乳白色大理石,天然的裂纹如冰川裂隙,触手生凉;胡桃木桌架显然是一种轻漆的工艺,类似不加一点涂料的苯染牛皮,深邃莹润的色泽中透着清晰的年轮,侧面边沿饰以繁复的线槽雕刻;下面是罗马柱式的桌腿,以一种中国特有的榫卯结构连接着沉重的台面。我轻推了一下,餐桌纹丝不动。我问阿马斯,“这是中国产的吗?”阿马斯敲了敲桌面说:“是的,原产地在广东,但是欧洲的著名品牌。我从迪拜采购回来的。”我想起一个在厚街开家具厂的同学,他们工厂的产品主要销往欧洲,便对阿马斯说:“下次去广东我带你看看那里的外销家具厂,这种欧洲贴牌的产品,出厂价可能不到欧洲销售价的五分之一,就像我们工厂做的那些欧美一线品牌鞋子,利润的大头都被这些品牌赚去了。”阿马斯一听,来了兴致:“真的吗?这是很好的生意哦,印度没有家具厂,我们可以考虑在这里开店或者开工厂啊。等三月份香港皮展时我一定安排去一趟。”

桌子上摆着几盘水果和两支麦卡伦。费尔南多拿起酒瓶正要打开,看着酒标又停顿了一下:“这不是我们买的酒,这是20年的。”阿马斯笑了一笑,“听说你喜欢这个酒,我就派人去买了这款。牛排,也是来自潘帕斯草原上的安格斯牛肉,世界上最幸福的牛的肉。”——这个生意人,没有放弃任何一个可以利用的细节。费尔南多“嘣”的一声打开了那瓶酒,闻了闻,又倒了一杯尝了一口:“伙计,好样的,这是好酒。”

那个巴西厨师端上来那块冒着热气看起来有十几斤重的牛排,刮掉外面的海盐,切成成条的肋排,放在我们面前的盘中,唯独空着阿马斯面前的盘子没放。我知道,这个印度教徒虽然开牛皮厂,但只吃羊肉鸡肉不吃牛肉,他喜欢喝酒的。他用手指轻敲着面前的空盘,那厨师随即端上一盘羊排,焦糖色的脆皮上还跳跃着细小的油星,浓郁的孜然混合着焦香瞬间弥漫开来。“按您吩咐,安格斯牛肉和本地小羊肋排,慢火四个小时,都烤足了钟点。”说完,那厨师恭敬地站在阿马斯身边。阿马斯对他轻轻点了点头,又摆了摆手,他才又回到了烤肉架旁。

费尔南多举起了酒杯:

“阿马斯,幸好你还吃羊肉,不然今晚只能看着我们Happy了。”

大家都跟着举起了杯。我笑着抿了口酒,却忽然意识到,这餐桌上每一处不动声色的妥帖安排——从年份精准的麦卡伦到费尔南多随口一说的安格斯牛排——都如同精心编织的丝线,无声地将我们缠绕得更紧。

喝完第一瓶酒,阿马斯对那两个女子使了个眼色,她们立即放下酒杯离开餐桌,站起身时,身上的纱丽沙沙作响,好像层叠的纱丽下面藏着好多故事,那双眼睛也带着整个次大陆的色彩与温度,转过身,走向前去。她们在空地上开始了跳舞。虽然没有舞台,但星空下若隐若现的山峦和远处城市的灯火成了一个天然的广阔背景。两个女子舞技娴熟,像两条美人鱼在海里游动,时而聚拢,时而分开,动作曼妙,对称如一。那双眼睛和衣服上的饰片一样在车灯映照下闪闪发光,像是天上掉下来的星星。

“这是哑剧吗?还是舞蹈?舞蹈又好像缺了点音乐?”

“这是印度的传统舞蹈婆罗多舞 ,发源地就在这里,泰米纳多邦。这种舞蹈不需要音乐,但需偶数的舞者一起跳,它有108种对称舞姿,美就美在这里。你们看见她们额头上的红点了吗?那是湿婆大神的第三只眼睛,可以看见世间万物的生死轮回。湿婆既是保护之神,也是舞神。”

两个女子在眼前舞动着,我在心里默默地一个个计着数,却最终也没能数清楚她们那108种舞姿,但我在神庙里见过湿婆不同的舞蹈化身,也知道每一个印度人,哪怕是一个平素腼腆的人,不管贫贱还是高贵,不管是在舞台,还是草坪、沙滩、荒地上,都能即兴跳上两段。他们从小就把舞蹈和史诗刻进了骨子里,就像他们对靓丽色彩的天生喜好。不管在城市还是乡村,你面前的画面里永远都会有着明亮的大红、大黄、大蓝的色彩,比如漆上红白相间的牛角,喷上黄色油漆的货车车身,每一节都有不一样颜色的火车车厢,流浪汉身上的蓝色长衫,或者过往行人额头上不同颜色绘成的看不懂的符号。这些色彩只有更艳,没有最艳。

费尔南多与丹尼尔红着脸,不停地举着酒杯,他们快要醉了。

跳完那支舞,她们返回房间,换了一套衣服重新化了妆出来,打开手机里的印度音乐,继续跳起了舞。这次的舞姿完全不同,两个人似乎各自扮演着不同角色,演绎某个情节曲折内容精彩的故事。此时的她们,口中吟唱着听不懂的唱词,表情在嬉笑怒骂中来回转换,体内好像预装了无数只小马达,身体也在不停地旋转——每一个动作的终点总是在面对我们时戛然而止,短暂的停顿后,又开始了下一个动作,千变万化。就在那停顿间隙,她们偶尔会静止着身体,头部像是装了滑轮一样魔术般左右平移,脸上做着俏皮的表情。特别是她们光着的脚,像是鼓艺大师手中的鼓槌,神奇地变幻着节奏敲打着脚下的土地。脚踝上一串串的小铃铛发出清脆悦耳的细响,成了此时一种独特的伴奏乐。我甚至分不清传到我耳朵里的那些声音,来自她们的脚下还是对面幽深的山谷。

“这是她们家乡的舞蹈卡塔克舞,也叫脚铃舞,梵语‘卡塔克’的意思就是‘讲故事的人’。印度的历史大多保存在史诗里,她们这段舞蹈就是在讲述《摩诃婆罗多》中关于黑公主的一段爱情故事。黑公主的父亲是个国王,他非常宠爱这个公主。在公主成年时,国王为她举办了一场盛大的比武招亲,要求追求者必须拉开一张巨大的弓射中百米之外的目标才能迎娶到她。最后,一个王族的王子凭借出色的箭术赢得了黑公主的芳心,但他们的爱情从此便充满了坎坷……”

我还想一直听下去,抬头看了眼费尔南多,只见他半躺在椅子上,不停地打着哈欠,桌上的两瓶酒已经空了。

“再开一瓶?”

“不,我太累了。”他抬眼看了看还在跳舞的女子,“今天就到这里,来个Happy ending(愉快地结束)吧。”

他站起身,拉着微胖的那个女子,又一把把另外一个女子推到我跟前。那女子一个趔趄,撞到我怀里,我赶紧扶住了她。她的身体柔软得像块棉花糖。

“兄弟!我们是兄弟。你们不是有句俗话,一起同窗,一起下乡,一起扛枪,才是真兄弟。那个交给你了哈。”费尔南多拉着那女子头也不回地走回房间。

丹尼尔站在身旁,眼神有些迷离,却一直盯着旁边的那个女子不放,像头饥饿的狮子盯着一只慢慢走近的羊。我拉了他一下,他才缓过神来。“交给你了。”说完,我也转身径直回了房间。

“狗屎!这帮印度人没一个做事靠谱的,政府也一样!”

我告诉费尔南多那鼓重做的皮因为停电要再延期两天才可以看到时,他一边说话一边把烟头往地上一丢,用脚尖踩了又踩。

“如果奥尼尔在工厂就好了,他是个很不错的师傅。”

“奥尼尔?去瓦拉纳西的那个?”

“是的。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

我和费尔南多讲了关于奥尼尔的故事。他完全忘记了几年前奥尼尔做的那个被他打掉、我专门飞趟印度、奥尼尔因此被压断一个手指、最终被他确认OK、后来却没有一张订单的牛皮样品。

“瓦拉纳西,瓦拉纳西……”他猛抽了两口烟,“我们去一趟吧?也许能在那里碰到他们。”

我没想到他突然会来这么一句。昨晚烤肉时,他说如果时间允许他会约一个泰妹去马尔代夫度假,那里的海岛正在慢慢地从地球上消失,再不去也许就见不到了。

“不去马累了吗?你不是说要去那里玩浮潜吗?”

“去瓦拉纳西!”他的目光朝着山的那一面,瓦拉纳西的方向,一脸严肃的表情。费尔南多不是个藏着掖着的人,他的心事都表现在脸上,显然,这次他是认真的。

从金奈去瓦拉纳西的飞机上,丹尼尔和阿马斯睡了一路,昨晚的酒劲还没消。费尔南多不停地敲着笔记本,看来这么高职位的人每天也有很多功课要做。我一直在想着那组皮,重新做的那鼓皮如果没有问题,马上就可以量产了。这两个酒鬼不在皮厂,他们千万可别再弄出啥幺蛾子了,离皮厂越远我心里突然越没了底。快降落时,我对费尔南多说:“帮我给那组皮起个名字吧,我实在想不出来。”他抬头看了我一眼,没作声。

瓦拉纳西机场距离市区大概二十公里。实际上,机场的名字刚刚被改为以印度第二任总理的名字命名,那名字太长,实在不好记。阿马斯上一次来这里时他刚满十八岁,他的父亲带他来朝圣。去市区的31号公路是条国家公路,和泰米纳多邦的45号公路一样,对所有有腿有脚的生物是开放的,不管牛羊,还是猪、骆驼。旁边一辆四轮拖拉机哒哒地冒着黑烟,车头上满是尘土,后面的拖车上挤满了人,有老人也有怀抱中的幼儿。阿马斯说他们可能来自遥远的某个村庄,几百公里,或是几千公里之外,有些村庄每年都会派代表来瓦拉纳西,祈求大神湿婆的庇护。那辆车的前面,一个破旧的吉普车顶上,用黄布裹着一个细长形的包裹,上面铺着鲜花,车里装满了一节节树干——那是一个失去生命的躯体,它将被送到恒河边火葬。阿马斯说,不远千里奔赴瓦拉纳西的只有两种人,一种为生,一种为死。

接近古城时,远远地便能看见一座座神庙金色的塔顶在阳光下闪光,道路两旁成排的菩提树,枝叶繁茂,看起来足有上百年的历史,树干上涂着红漆,扎满了红绳,有人在树下膜拜。路边时常见到林伽的雕像(湿婆阳具的象征,生殖之神),黝黑的圆形底座上,洒满了牛奶和鲜花。这是一片万物皆神的神奇土地。

我问阿马斯:“印度有多少个神?”

阿马斯沉思了一下:“据说印度教有三亿三千万多个神。在瓦拉纳西,每天都有祭神节,祭不同的神,有时一天要祭好几个。”

费尔南多连摇着头,表示不可思议:“每天还要干活吗?”

阿马斯说:“瓦拉纳西是圣城,在这里,没有比生死更重要的事。你会看到,所有人都在为这两个字忙碌着。为了能在恒河里沐浴,喝上一口恒河水,很多人不远万里奔向这里。你知道的,喝过恒河水的印度人,不会说一句谎话。还有更多的印度人,为了能死在这里或葬在这里,他们已经在路上,这里是天堂。”

我相信他说的。我一直在人群里寻找那双熟悉的眼睛。

天色尚早,我们在酒店放下行李,想趁日落前看一眼恒河,据说这里的日落很美。刚出门便被三个十来岁的少年围了起来,他们光着脚,穿着不合体的布满了一坨坨污点的短裤和T恤,像是刚从垃圾堆里捡来的一样,油乎乎的头发拧成了一缕一缕。我以为他们是乞丐,但阿马斯一直和他们交谈着,像是做着某笔交易。看那几个少年的神情,眼神里没有丝毫乞求,却有着超乎年龄的平静和狡黠,就像嘴里叼着烟的孩子对着大人娴熟地聊着处世之道。很快,阿马斯对我们说:“谈好了,他们会带我们去一个地方,可以观看恒河和火葬台的最佳位置,我们四人一起费用500卢比。我们需要一个向导,不然会在这里迷路的,瓦拉纳西是个迷宫。”

我们跟着那三个少年,开始了在纵横交织的街道里穿行。这里的房子都不高,最高的不过四五层的样子,透过房顶隐约能见到远处神庙的塔顶。街道并不宽敞,但挤满了单车、摩托车、板车和三轮出租车、私家车,以及来自世界不同地方有着各种肤色的人。他们穿着的不同服装,像是一场跨越时间空间的秀场——一个穿着欧美吊带短裤的金发女人旁边,是一个被纱丽裹得严严实实的印度女人,或者一个衬衣西裤发型精致的男子旁边,是一个裹裙只围住了裆部的头发披散着的老者,有人背着时尚的背包,有人手里拿着干枯的树枝,有人穿鞋,有人光脚……擦身而过的车辆不时地鸣着喇叭,嘀嘀、哒哒、叽咣叽咣,这不是对行人的警告或是对堵塞的愤怒——他们手上按着喇叭,脸上正对着你调皮地笑着——有点印度电影里那种一言不合就开始唱歌跳舞的感觉。

一座座古典的神庙旁边,是一排排陈旧的房子,斑驳的墙壁歪歪扭扭,好像随时都会坍塌,但据说它们已经完好且神奇地存在了上百年,而且上面布满各种风格的涂鸦,有着各种鲜艳的颜色,就像挂在墙壁上或是直接摊在石板上晾晒的那些纱丽的颜色,鲜艳得就像刚从染缸里捞出一样。有人疾步行走,有人坐在路边的台阶上,披头散发,或者脸上涂满了五颜六色的粉料,一动不动地看着行人,或者干脆什么也没看,眼睛里一片空洞,像沉思的哲人、瑜伽士或是神秘家。在巷子里行走,只看两边不看脚下是不行的,路面上会冷不丁地出现一坨牛粪、猪粪或是调皮的猴子扔过来的果皮,或者干脆就有猪、狗、猴子从腿边穿过。再仔细点看,会觉得全世界的苍蝇都来了这里,而且在空中已经没有它们飞行的空间,它们全都贴在了地面。我想起了马克·吐温说过的一句话:“贝拿勒斯(瓦拉纳西的别名)比历史更古老,比传统更久远,甚至比传奇更悠久,看起来比它们的总和还要悠久两倍……”

空气里弥漫着一种焚香、牛粪、咖喱、热带水果混合在一起的味道,穿过一家家香料店、纱丽店、神像店、杂货店……我们来到一个十字路口旁边的空地上。那里一群人围成了一圈,中间有三五个披着长长乱发,浑身涂满白色粉末的人,扭着狂乱的四肢,唱着听不懂的歌谣,像是一群装神弄鬼的跳大神者。我拉着阿马斯想过去看看,被他一把制止了:“别过去!千万不要靠近这些人,他们是这里出了名的苦行僧——食尸族,阿果里人,他们会吃任何人类不吃的东西,包括粪便,和恒河上那些未焚烧完的尸体。你知道他们手中挥舞的是什么吗?那是人骨。他们身上涂抹的,是火葬留下的骨灰。”我的脊背上流出了一股冷汗。

“他们就是那些所谓不可接触的人?”

“不,他们还不是。他们是修行者,必须在十岁时来这里,先得经过上师的加持,然后在火葬台那里吃住至少满十二年,才能修成阿果里。他们视肉体为罪孽,吃过凡人没有吃过的苦,坐在尸体上冥想,把别人的幸福当作自己的幸福,不断地摧毁自我。修行已经让他们去除了罪孽,死后不必火葬便能升入天堂……”我的后背已经湿透,两腿开始发抖。

走到半路一段人群稍微稀少一点的地方,其中的一个男孩从裤兜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纸,上面印着密密麻麻的印文,口中说着听不懂的话语,不停地对着阿马斯躬下身,脸上露出乞求的神情。丹尼尔解释说,那孩子住的村庄里像他这样年纪没钱上学的孩子有一百多个,希望我们能捐点钱,多少都行。费尔南多一听便拿出了钱包,我们每人跟着掏出点零钱给了那男孩。

移动中的人群突然停了下来,纷纷往左边靠让着路。只见前面过来一群人,其中四个男子用肩膀抬着两根竹竿做成的担架,担架上是黄布裹着的一个失去生命的躯体,上面铺着红色黄色的小花。抬担架的男子口中不时地喊着听不懂的号子,脸上没有任何悲伤的表情,倒像是抬着一件极其普通的货物,带着马上就要送达目的地的轻松。后面紧跟的那群人,吟唱着歌谣,或是经文,跳着肢体张扬不知名的舞蹈。他们与我几乎贴脸擦肩而过,那与死亡如此贴近的一刻,我看到了对待死亡近乎麻木的平静,也闻到了一股生命终点的死亡气息,我无法做到他们那般边歌边舞地直视死亡,我感到一阵毛骨悚然,下意识地想要逃避它,可身体却动弹不得——我的背后,是同样动弹不得的费尔南多,他的后背紧贴着一面画着湿婆四臂三目苦行者像的砖墙,他正瞪着眼睛看着面前经过的队伍,像个灵魂瞬间被抽离了的人。我想起幼年时跟着父辈们埋葬曾祖父的那个春天——他们穿着比地上的雪还白的孝衣,绷着挂着泪水的脸,手中挥舞的铁锹扬起一锹锹黄土,盖在那副漆得比黑夜还要黑的木棺上,泥土打在棺木上发出低沉的声音,像人群此起彼伏的抽泣。

我不记得是怎么走出那条巷子的,直到拐进又一条深巷。刚走进去没多远,前面带路的三个孩童又停了下来——一头黄牛正迎面而来,瞪着眼睛看着我们,傲慢的步子没有一丝要停下来的打算——它很清楚自己的神圣地位。那巷道只能容一头牛穿过,我们只得跟着孩子转身退了出来,待那头牛走出巷子,我们才又走了进去。三个孩童把我们带到了一个废弃的三层楼的楼顶。顺着手指的方向,穿过楼栋间的缝隙,我们隐隐约约看到了那条河——宽宽的河面那边没有一幢建筑,这边的岸边停靠着一排小船,岸边的河坛上正熊熊燃烧着一堆火,旁边围满了人——一场火葬正在进行。我还没来得及从震惊中反应过来,其中的一个少年对着阿马斯伸出了手。阿马斯给了他500卢比,那少年接了过去,另外两个少年也伸出了手……这个在英国读过MBA,生意做到全世界的人,最终没有理论过面前三个十来岁的少年,他为他们每人支付了500卢比。那三个少年拿到了钱,像费尽力气终于讨回了公道,欢呼着转身下了楼,消失在巷子里。

“这个地方太偏了,离河坛至少三四百米。这些孩子没有骗我,是我不懂他们这里的规则。在这里,只有规则 ,没有逻辑。”我冲着阿马斯点点头,我对这一点深信不疑——我从丹尼尔那里学到的印度过马路哲学验证了这句话的正确性——中国式过马路让我养成必须左右察看确保安全通行的前提,但如果坚持这一原则站在印度车水马龙的路口想要穿行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丹尼尔这样解释:用脚行走的人会理所当然地认为那些开着车的人要给行人让路,因为他们已经拥有了比脚更快的交通工具,理所当然地就应该慢下来。所以,过马路要果断前行,车辆自会避让;若犹豫、中途驻足,反而极易出事。简言之,印度过马路的要诀就一条:只往前看,别理会左右车辆——事实证明,这套哲学在印度街头非常管用,而且这套哲学同样应用在那些机动车上——那些卸掉观后镜的摩托车和行驶途中合上观后镜的私家车,在街头屡见不鲜,他们也只往前看,同时用印在车尾的红色醒目字样“Horn(喇叭)”提醒后面的车辆:有事请按喇叭。

阿马斯带着我们下了楼,沿着来时的路左拐右拐,最后不仅没能找到更近的河坛,连来时的路也找不到了。

我们不得不在一个小店门前停了下来。柴火炉温着一锅奶,旁边一个戴老花镜的印度妇人正低头摩挲手中的不锈钢杯,杯沿沾着一圈奶渍;木板摊位的边角磨得发白,牌子用麻绳拴着,被风吹得晃悠悠地垂着:豆蔻姜奶,20 卢比一杯。我们花了80卢比,每人喝了一大杯。温热的甜顺着喉咙滑下去,忽然就懂了——诸神大抵是这般脾气:先迎面甩来一巴掌,再笑着递上一块糖。喝姜奶的工夫,丹尼尔与那妇人攀谈了起来。妇人转头朝里屋扬声一唤,拖鞋啪嗒啪嗒的声响里,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应声走了出来。丹尼尔说女孩是妇人的女儿,她们在这里住了好多年了,她可以免费带我们去河边。

我们跟着那女孩再次走进蜘蛛网般的迷宫。一路上她不断地提醒我们,千万远离那些举着颜料盒口中喊着“Free,Free(免费)”的小孩,他们会冷不丁地在你额头上按下那些千奇百怪的颜料,然后张口就要几百卢比,如果会讨价还价,最后会降到10卢比了事。也千万别和这里的印度大叔握手,一旦握上就别想松开,他们会从你这只手开始一点一点按上去,就地给你来次全身Massage(马杀鸡,按摩)。

街边越来越多的木材店,和一个个扛着各种形状木材的人提醒我们很快就可以看到恒河了。就在快到河边的一个下坡路上,我们走进了一家门口码满了一节节手臂般粗细木材的店铺。里面有个大院子,木材更是堆成了一座座小山。几个印度人正在和售卖者砍着价,旁边一个手拿一米多长杆秤的人正一根根地称量着一堆木头。里面的木材从檀木、松木、楝木到一般木材分了四个等级,最便宜的也要100多卢比1公斤。

“瓦拉纳西有几十个火葬台,一天要葬三四百人,最大的那个一天24小时不停。这里的木材店是生意最好的,据说都掌握在一个大家族手里。”

“如果有些穷人没钱买木材怎么办?”

“他们总会有办法带些木材过来的,或者去捡那些没烧尽的木材,总之一定会焚烧的,这是脱离痛苦和罪孽获得重生的唯一方式。”

“那些没亲没故的人呢?”

“会有人免费给他们火葬的。这里人人平等。”

我们走出了那家店铺。那个女孩对河沿指了指,扭头跑开,消失在人群中,再也看不见了。

横亘在面前的恒河,神奇地把这片土地分成了截然不同的两部分。河的对岸,也是东边,是没有任何建筑的荒沙地,像一幅国画上的大片留白。而庞大的瓦拉纳西古城坐西朝东,在河的这一边,每天都可以迎接新的太阳从对面升起。我们没能看见落日,却赶上了盛大的恒河夜祭。河岸边的祭台周围站满了人,这个祭台便是最大的达萨斯瓦梅朵河坛。靠近祭台的河面上停着一排排漆着各种颜色的小船,小船上挤满了密密麻麻的人。祭台已经被他们冲洗一番,铺着红色地毯,上面摆好了七个祭祀木台,木台上摆着法螺、拂尘、孔雀羽毛扇等各种法器。支起的拱形铁架上悬挂着红黄相间的帷幔,还有吊灯和铜铃。有人扯着铜铃的细绳不停地摇晃着,细脆的铃声伴着浑厚的钟声在恒河上飘荡,像是天堂传来的声音。

身后的人群里一阵骚动,接着便是一片海啸般的欢呼声。只见河坛往岸上方向的人群中闪开一个裂缝,从台阶上下来一群人。他们穿着一致的金黄色服饰,手中高举着金色的灯塔,口中念着经文,向祭台缓步走来。“祭司来了!”阿马斯在我耳边大声说着,话音未落便双手合十举在头顶,闭着眼,泪流满面,口中开始呢喃起来。这七个祭司来自印度最高贵的种姓:婆罗门——他们身披华美缎带,身形挺拔匀称,肤色呈健康的棕黄色,留着利落精致短发,脖子上挂着一圈圈的念珠,脸部轮廓棱角分明,目光笃定地直视正前方。我听见身后人群里有女人用中文说着:“好帅啊!”我回过头去,眼前是黑压压的一片。当他们并排站在祭台上时,人群的欢呼声更加高涨,像海啸来到了跟前。

祭司手中拿着的灯塔,有着蛇形底座,那是一条头部扁平得像面扇子身体盘成圆形的眼镜蛇——大神湿婆的化身。他们从一个据说燃烧了几千年的火种上引火点燃了火炬,在宏大的音乐声和诵经声中,开始在祭台上挥舞着灯塔做着各种祭祀大神湿婆的动作,烟雾跟着灯塔飞舞成一道道弧线或是直线,继而弥漫整个祭台上空。人群跟着舞动手臂,或打着忽紧忽慢的节拍,脸上带着无比的虔诚。我看了一眼费尔南多和丹尼尔,一个天主教徒和一个基督教徒,他们和阿马斯这个印度教徒一样,也和周围的人群一样,融入了整个仪式中,不同的信仰在这里也没有了界限。他们心中都有自己向神灵的祈求,都有自己想要去往的方向。我又往远处看了看,就在祭台两边不远的地方,两个火葬台上的木材堆吐着红色的火焰,升起的蓝色烟雾飘过来和祭台上的烟雾在空中混在一起,把天空染成灰蒙蒙的一片。

我的内心被一种强大的力量震撼着,突然间有种失聪的感觉。嘈杂的祈祷声、鼓点声、人群的私语声骤然消失,祭司挥动火炬的身姿化作一道蜿蜒的光流,火葬台腾起的青烟如薄雾般笼罩着远方的楼影,恒河水波映着稀疏的灯火,像散落了一河碎裂的月光。我望着身边对着祭台顶礼膜拜的信徒,他们的额头上涂着不同的色彩,掌心磨出的薄茧里嵌着尘土,却依旧一遍遍地重复着膜拜的动作。祭台不远处的河畔,披着藏红花色纱丽的少女正俯身将装着黄色菊花与烛火的小锡纸盒缓缓投入水中,她的目光投向远方,仿佛在聆听恒河的呼吸;还有一群孩子沐浴在河水里,捧着水花,一遍遍地从头顶淋下——生与死,庄严与凡俗,在恒河的臂弯里如此自然地交织,如此和谐地共存。我的喉咙发紧,想要开口说些什么,却发现所有的语言在此刻都显得苍白,只能任由那股神圣的力量包裹着自己,与这片土地上的信仰融为一体。我的心脏在胸中狂烈地搏动,似乎要与这条永恒河流的节奏同频,脑海中那些关于世间轮回的传说,此刻都凝结为眼前一幅幅鲜活可感的景象。我仿佛听见自己心底的祈愿也随着经幡飘向了天空,和千万个声音交织在一起。

站在古老的恒河岸边,看着眼前这座连科学都会为之失语的“光之城”里每天上演着生与死,善与恶,神圣与肮脏,混乱与秩序,自然与偶然,而恒河没有一点波澜,平静得像静坐在街边的人们平静地接受命运的安排,它静静地看着太阳底下发生的所有人间之事,平等地接纳着生与死在这里完成最直接最赤裸的交接——世界上没有比瓦拉纳西更真实的城市,它没有伪装做作,坦荡地浓缩人的一生。我的心中突然升起一种在两个极限中互相拉扯,扯出一个不能被任何形容词句定义的第三极的感觉——第三极,正是我要给那组皮的命名,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费尔南多。“Tripole(第三极),Tripole,好名字!克洛伊会喜欢的。”他连拍着手,不知道那是附和着我还是旁边围观的人群。

第二天,天还没亮,阿马斯便过来敲开了我的门。“看日出去!”他哪是去看日出,他是要抢着时间去恒河里沐浴了。

瓦拉纳西的早晨,是从夜晚开始的。我们来到河边时,天刚蒙蒙亮,河沿的台阶上已经站满了人。旁边的空地上有几十个人坐在铺着的床单或草席上,在音乐中对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舒展或弯曲着肢体,做着各种瑜伽动作。而早已被熏黑的河坛上,一场火葬正在进行,旁边的台阶上并排安放着三个等待火葬的担架。我们在离河坛只有几十米的地方停了下来,我不敢再向前。河坛上准备焚烧用的木材堆成了一垛。一个青年模样的人盘腿坐在河坛边上,头发已经被站在他身后的人剃了半光。河沿下面,两个人抬着一副担架正往河边走去。

“这些负责火葬的工作人员都是印度最低等的达利特人,他们来自一个特殊的种姓——Dom,这个种姓掌管着这里的所有火葬,他们世代只能从事这个工作。那个剃发的男子应该是死者的长子,他必须剃光了头,才能点燃那堆柴火。”

我绕到正在剃发的男子对面,仔细看了看那张脸——他不是奥尼尔。

“他们去河边干什么?”

“死者火葬前必须在恒河水里浸泡一下,洗去罪恶,才能火化的。”

“那火化的目的是?”

“火化会让他们的灵魂离开躯体,升去天堂。”

阿马斯指了指远处坐在神庙台阶上的一群人:

“看见那些人了吗?阿果里人,昨天见过的。他们在那里等着这些火葬完毕,会过来收集没丢进河里的骨灰,或者没有燃烧完全的骨肉……”

阿马斯边说边脱掉衣服,只穿着短裤,向河边走去。那里已经有了很多人,女人穿着纱丽,男人穿着短裤,有老人,也有孩子,他们在河水里肆意伸展着肢体,像是在羊水里游动的婴儿。阿马斯下了最后一级台阶,站在岸边,双手合十举过头顶,闭着眼睛,嘴唇微动,像是在念着某段经文,缓缓走进了烟雾笼罩下的恒河里。河水淹没他半个身子时,他双手掬起一捧水,举过头顶,松开手掌,河水顺着指缝,沿着他的头发、脸颊、胡须流淌下来。一次,两次,三次,他的动作里带着某种机械般的精准,仿佛在完成一项古老的、不容出错的仪式。

我拉了一把费尔南多,想离开火葬台。他双眼直直地盯着河坛,一动不动——那堆木材已经开始燃烧,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不知从哪儿冒出来几只山羊,围着火葬台,抢食着散落在地上的一朵朵鲜花。那个被剃光了头的男子身后,跟着站了五六个人,他们口中唱着节奏欢快的歌,脸上没有一丝悲伤的表情。

半天没说话的丹尼尔这时开了口:“恒河坦然地接受了世间的所有,但不接受一滴眼泪。你没发现吗?这里的葬礼不准女人参加,因为她们会悲伤,有眼泪。”

那个主持葬礼的达利特人,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开始用木棍翻动着那堆燃烧的柴火,一片火光中露出了半条腿出来——那副躯体即将在几个小时后化成一堆风吹即散的白灰。我在心底一阵震悚,如果生命是一场殊途同归的旅程,那生命的意义就是每个人走过的那些不同的路吗?我们三人都没有勇气如此近距离地观看一场火葬的完成,转身回头顺着台阶走上了河沿。

一个头发胡子全白的老人迎面走来,拦住了我们的去路。他手里拿着一把比铅笔略粗点的小木棍,背上斜挎着一个破布袋,腰间仅系了一条比那布袋用料还要少的裹裆布,裸露的胳膊和大腿瘦得只剩下了皮包骨头,但目光却异常笃定,闪烁着对苦难与现实的惊人忍耐。我忙问丹尼尔那小木棍是什么,他用手比画了一下刷牙的动作说,“1卢比一个,你需要吗?”我摇摇头,掏出一张20卢比的纸币递给了那老人,他这才闪开身。就在他低头一根根数着那些小木棍的时候,我们悄然走了过去。走出几步后,我回头看了一眼,那老人还站在原地,专注地数着。

当太阳从河对岸的青灰色天幕中升起的时候,就像瓦拉纳西睁开了它那布满血丝却永不疲倦的眼睛。世界忽然褪去朦胧,变得清晰而饱满。台阶上早起沐浴的诵经声忽然拔高,仿佛在给光的孩子助产。第一缕完整的金光射向河面时,整条恒河也从睡梦中惊醒了——它把夜里收留的星辰、烛灰和落花都吐出来,粼粼地铺成一条通往太阳的路。路的这一端,一对新人的婚礼正在火葬台旁边的一个河坛上进行。恒河在这一刻成为证婚人——它见过太多死亡,因此更懂得如何祝福新生。岸上火葬台的青烟与神庙的香雾交织上升,生与死在这里只差几步路,却达成了最不可思议的和解。

阿马斯从河里上来时,阳光已铺满台阶。费尔南多催促着要返程。阿马斯愣了愣,河水正顺着指缝滴落在沙地上,他望着费尔南多紧绷的脸:“不去鹿野苑了吗?离这里只有十来公里,那里可是佛祖释迦牟尼悟道的地方,也是玄奘大师来西天取经的目的地啊!”

“伙计!我必须回去,再在这里多待一分钟,我会丢失所有的逻辑和记忆,分不清生与死的界限。”

“等我一下。”阿马斯飞快地套上衣服,转身走进了旁边的一家杂货店,出来时手里拎着一个铝壶。他快步顺阶而下,走到河边,对着河面拜了又拜,灌满水壶,才又走了上来。

“奥尼尔有联系过你吗?”

“还没呢,我也一直在等……”

太阳悬在古城神庙的塔顶,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我突然想起去年和丹尼尔在维灵吉瑞山脚下Isha瑜伽中心的墙壁上抄下来的、萨古鲁写的一首诗:

这一天,它从未来过

却已自得逞,将今日之游戏,悉皆毁坏

这一天,它是世间的罪魁祸首

所有的恐惧和惭愧,因其而现

生命绽放的火焰,因其黯淡

它令生命,沦为泡影梦幻

而令人生之戏幕,隔绝于自由无限

这一天,它永不到来

  却肆意踩践着,这天底下的所有存在……

从瓦拉纳西古城去机场的路上,车里一片沉默,轮胎碾在坑坑洼洼的路面,哐哐作响。我看着路边风尘仆仆的行人,感觉他们每个人都是奥尼尔,他们那么相像。阿马斯坐在后排中间,双手紧端着那个水壶,生怕里面的水溅出一滴。费尔南多坐在前排,手托着腮,一直望着窗外,冷不丁地说了一句:“我们都是罪人。”一路上再也没说话。

一个月后,工厂收到了从印度空运过来的一个货柜的牛皮,阿马斯用玛莎的阿根廷毛皮做的第一批大货。收到关务的通知,我赶紧跑到仓库找到了王主管。“老王,赶快派人安排卸货,王总在成型线上看鞋子,等会儿他会过来看这批皮。”王主管一听王总要来,把快到嘴边的水杯往桌上腾地一放,杯里的水溅了一桌,他顾不上擦干,挥舞着双手对着仓库大喊道:“所有备料人员马上集合,跟我去卸货柜。”那些备料组作业员一听王主管要带队卸货,像是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弹珠一样,全部跑到了仓库门口,站成一排。“别站队了,赶紧卸货去!”老王跑在前面,带着一帮人往卸货区跑去。

卸货区几米高的钢丝网外面的操场上,一批新员工正在教官带着节奏的口哨声中训练着队形队列,这是新人进厂的必修课,包括我们这些当初以储备干部身份进厂的大学生。那些不守纪律或不听指挥的新人还没进车间便会卷铺盖走人。

等我跟上队伍跑到货柜车跟前时,老王正拍打着车门喊司机开门。“呢个扑街仔!等我睡会儿先!”里面那个香港司机从半开的车窗里丢出一句话,没开门。老王对里面喊道:“我叼你啊!快开门,王总马上要来看货的,搞慢了小心他拿楦头打你!”那司机听到王总要来,赶紧打开了车门。开门的瞬间,我看见车头的卧铺上躺着一个只穿红色吊带的性感女人。老王拍了拍正在系腰带的司机肩膀:“你这个鸟人,难怪叫半天不开门,打扰你的美梦了是吧?”那司机系好腰带耸了耸腰:“你懂的,男人就这点事啊。路边捡的,便宜,和皇岗口岸的油一样便宜。”

两台叉车冒着黑烟从货柜里拖出成卡板的皮,轮胎在水泥地面上磨出一道道弧形胎牙印。从不动手的司机也加入搬运队伍中来,一整柜十多万英尺皮刚卸了一半,王总已经手拿那个小笔记本站在仓库门口,咧着嘴,对奔跑的作业员喊道:“慢一点,慢一点,这一卡板可快有一吨重了呢,小心别被卡板压到了脚。”那些作业员一听他说慢一点,更加卖力地加快了节奏。他们很珍惜在老板面前表现的机会,王总也喜欢看到员工在他面前朝气蓬勃的样子。早上在写字楼开早会的时候,有个鞋面部女主管最后一个到,跑到会议桌旁时大口喘气,一脸没休息好的倦意。王总扫视了一遍围着会议桌站成一圈的各部门主管,问那个女主管:“怎么那么没精神?”那主管回答,“有单M387的鞋子因为客户确认慢了又要赶周末出货,整个鞋面部昨晚加班到两点。”王总转身问行政叶主管:“饭堂夜宵准备得怎么样?”叶主管马上挺起胸膛:“报告王总!夜宵准备了三菜一汤,牛肉炖萝卜,瘦肉炒青椒,红烧茄子,加龙骨海带汤。”“很好!可以再好一点。如果员工投诉伙食不好,我第一个干掉的就是你!”王总说完时那板着的脸没停留三秒钟,马上换了另一副轻松的表情,对那女主管说:“你老公昨晚肯定没有把你伺候好。你去菜市场看看那些买菜的大妈,老公伺候好的挎着篮筐走路一步三摇,屁股扭得像气球,老公没伺候好的就无精打采,走路慢腾腾的。”大家都咧着嘴不敢笑出声。

王总一眼便认出了那个没穿厂服搬货的港车司机,对他挥了挥手。那司机赶紧跑到王总跟前,口中喊着:“王总好!”王总伸手从口袋里掏出几张钞票塞到那司机的裤兜里,“兄弟!拿去好好玩玩,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车上有女人。”他又把满头大汗的王主管叫到跟前,“老王!你一个仓库主管都来干卸货的事,仓库没人了吗?”王主管原地一个立正:“王总!有…… 有人……人多力量大啊,我们也急着看这批货呢。”王总点点头:“谁叫你当年不好好读书呢?你看看人家若文,抱着文件夹稳如泰山。这就是文官动动笔,武官跑死马……”我的脸上一阵发烫,赶紧打开文件夹向他汇报这批货有哪些颜色和数量,又问了一句:“要不要通知费尔南多来看看?”“不用,等整批货验完出报告了再通知。”说完,便转身往品检台走去。

一字排开的真皮品检台四周围满了品检员和备料人员,台上已经摊好了这批货的黑、深咖、浅棕、米黄四个颜色,一股植物丹宁的气味扑鼻而来。王总走到台边,把整张牛皮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接着用指甲在皮的边缘划了两下,扯出衣角用拇指在皮上擦拭了几下看了看抛光效果,又用指头蘸了点口水涂在皮料上试试吸水效果,然后问我:

“若文,听说这是来自潘帕斯草原世界上最幸福的牛的皮,你怎么确认是不是?”

“我查过这批皮身上的烙印,这个养殖场确实位于潘帕斯草原。”我翻开一张张皮的臀部,指着那些巴掌大的烙印接着说,“阿根廷有很多养殖场,每个养殖场的烙印都不一样的,这样才容易彼此区分开来。”

王总边听边点着头:“费尔南多和我说你在印度立了大功,他很喜欢你哦,酒没少喝吧?”

“按照您的安排,让他开心就好。费尔南多,丹尼尔,我和阿马斯从小鼓皮试起,不断调整工艺反复确认没问题后,把生产流程标准化了才安排大批生产的。丹尼尔天天都在皮厂里盯着。”

“你怎么看这批皮?”

“阿根廷的皮源没问题,肉身紧实不空,经得起摔鼓,皮性做这组皮正适合,和我们用了多年的那家D皮厂的货一样,差别可能就在使用率和价格上了,现在就是要评估这批大货的实际等级了。但不知这一家的实际产能,供货能不能有保障……”

“克洛伊说供货没问题。和犹太人做生意,我不能光听说,要看到东西。我和克洛伊说下,下个月你和费尔南多再去跑一趟阿根廷,实地考察下。”王总说完便转身走开了。

王主管知道这批货的品检马虎不得,他抽调了四个最有经验的品检员来验这批皮。下午快下班时,我又去了趟仓库。从已经验完的两万英尺皮等级来看,不如D皮厂的货。这让我紧张起来,这是我最怕见到的一种结果。我曾经预想过三种结果:比D皮厂好,和D皮厂差不多,或者比D皮厂差。而正是这种最差的结果给王总出了一个难题。D皮厂的老板德国人彼得可是王总多年的好朋友,从第一次见到他时王总都让我们喊他彼得老师。这几年这组打蜡皮的订单一直都被彼得垄断着。如果是前两种结果,王总至少还有两边兼顾的余地,可这第三种结果就要看他怎么接克洛伊这一招了,毕竟克洛伊的投资已经进行了。据说上次被王总从流水线上赶走的那个验货员就是因为想给王总推荐可以代替彼得皮厂的另外一家皮厂而被王总拒绝所以才会在流水线上摔鞋子出气。

晚上,王总电话问我今天品检的情况,我如实地报告了。

“通知费尔南多明天来看皮。我就知道克洛伊的东西没好货,她怎么会拿更好的东西给我们。没想到这个女人把手伸得这么长,赚了鞋子的钱还不够,连这组皮都想自己控制,吃了人还不吐骨头。你看吧,如果等级好,她就有可能把后续订单慢慢涨价,如果等级差,她肯定会降价的,不但降皮料的价格,连我们的鞋子她都会要求降价的。这个犹太人太会玩这种空手套白狼的游戏了!这样玩下去大家都没得玩。还拿一个验货员来试探我,我会对他客气吗?”

王总挂掉电话,我才意识到这一场品牌和工厂的博弈早就开始。品牌处于整个食物链的顶端,拥有绝对的订单支配权和定价权,而为品牌代工的工厂处于中间环节,一旦品牌越过工厂掌控原材料的供应,工厂就会处于腹背夹击的尴尬境地,完全没有了自主权,只能赚剩下的代工费了。这是绝大多数为欧美品牌代工工厂的真实处境,更别说整个供应链最底端的那些皮厂了。

从金奈回国的前一天晚上,阿马斯带我们一起去了安那俱乐部——安那大学的会员制俱乐部,当地著名的精英俱乐部。阿马斯和丹尼尔都是这所印度综合实力排名第一、号称“印度清华”和“印度麻省理工”大学的毕业生。我来印度出差每个周末都会和丹尼尔一起来这里坐坐,他喝酒,我打球。这里有在印度很难找到的标准斯诺克球台,也有很多喜欢玩这项运动的球友,他们有的是安那大学的教授,有的是各行各业的精英,也有安那大学来这里打工的学生。因为恰逢周末,俱乐部的网球场、露天电影院、酒吧里到处是人。挤过人群,不时有人跟阿马斯和丹尼尔打招呼,其中也有我认识的朋友,站起身和我热情地拥抱。“等会儿过来喝酒哈。”他们知道我每次来都会带有从机场买回来的洋酒——印度的男人一般不在家里喝酒,在餐馆里喝酒都是限量供应,隔三岔五地还会遇到禁酒令在外面买不到酒,所以他们都会选择去各种私人俱乐部,这里的酒品种丰富,而且比外面要便宜很多。阿马斯早已订好了位,我们来到一个灯光昏暗的角落里,桌子上摆着两盏小烛光,蓝色烛焰飘来飘去,摇摇欲坠,旁边放着几碟花生之类的小食。丹尼尔打开我们带来的麦卡伦,我陪他们喝了两杯,便离开酒吧去了球房。

球房里两张球台围了七八个人,戴着领结的裁判一边捡球一边报着分数,他们正在玩追分游戏,Professor也在其中——安那大学的哲学教授,我的老球友,他冲我挥手笑了笑。我在旁边的吧台边坐下,点了杯果汁。果汁还没上,阿马斯端着酒杯在我旁边坐了下来。

“奥尼尔今天来电话了。”

“怎么样了?”

“他们昨天到了瓦拉纳西。他父亲在半路上就……”

我们看着面前的球台,彼此都没再说话。球房里,只剩下球与球沉闷的撞击声,和落袋声。过了会儿,他才开了口。

“若文,你喜欢什么品牌的球杆,我订一支放在这里作为你的私家杆,免得每次都要用这里的公杆,影响你的发挥。”

“我这球技对球杆还没那么高的要求,这里的公杆都是品牌货,品质还是蛮好的,比我们国内球房的要好。”

“我玩车我知道,哪根弹簧或是连杆不舒服,直接会影响车子的性能,我会马上换了它。对了,厂里那台压板机的防护板我已经更换了,换了意大利原厂的配件。”

我知道他来这里不是为了说这些的。又聊了几句,他的话题转到了那批阿根廷原皮上。

“那批皮量产应该不会有问题了。等奥尼尔回来后,他还会在工艺上再下功夫,把等级尽量改善一下。费尔南多在要我报价呢。”

“直接报就好了啊。”

“如果用我自己的原皮,单价当然好报,所有环节都掌握在我手中。可这是他们提供的原皮,价格都是他们定好的,我只有加工这一部分的费用了啊。而且他和我说他知道印度的人工成本更低,加工费应该有很大的优势……”

我明白他的意思。我更明白克洛伊选择把这个项目放在印度的原因。

“费尔南多是个行家,这事我可帮不了你,这个价格要他和他老板决定的。你和他好好商量下。”

“你能不能和他先通个气?”

“你直接和他谈吧,把你的难处和想法直接说出来,别绕弯子,他喜欢直接的人。如果他问我的意见,我知道怎么帮你说的。”

“那好吧。”

“快去吧,把丹尼尔叫过来,你和费尔南多好好谈。”

阿马斯端着酒杯走出了球房。那些人一局打完又接一局,不停地有人说着“sold(卖了)”……

第二天,费尔南多来了仓库。他装模作样地看了几张皮后,便回了会议室喝起咖啡来,似乎心里对这批货的情况早已有底。我坐在旁边,手中转动着咖啡勺,喝着咖啡,没说话。他盯着我,皱了皱眉,又挤了挤眼睛,然后开了口:

“兄弟,你有话要说?”

“没有,老板让我做的事我完成了。”

“对,老板们的事,我们跟着办就好。阿马斯人不错,皮厂条件也很好,你们选他选对了,可以好好配合一下。”

他把凳子往我身边拉了拉,低声说:“你知道克洛伊为什么搞这么大动作要把那个德国人彼得换掉吗?克洛伊和彼得以前在一家公司,那时克洛伊刚入行,还是个小女孩,彼得还是克洛伊的老大。据说有一次来了一个客户,彼得在向客户介绍克洛伊时,说她是个傻瓜。这事后来传得很多人都知道。我也只是听说而已,听说而已哈。”

正聊着,王总走了进来。他把手中拿着的小本往桌上一放,走到费尔南多跟前,把他紧紧地抱在怀里,并拍打着他的后背:“兄弟!告诉克洛伊,我们是那么多年的好朋友,我怎么可能不给她面子呢?但是,M品牌要往前发展,就得不断提升品牌定位,而不是往下走哦。帮我约克洛伊这周末吃个饭。”费尔南多不停地点着头。王总说完便转身走出了房间。费尔南多喃喃地对我说:“他俩昨晚还在一起喝酒……”

仓库验完那柜皮,发了等级报告给我。我一核算,平均使用率比D皮厂的低了百分之五。我马上把情况报告给了王总。王总让我替他写封邮件给克洛伊,告诉她这些实际数据,并强调这个使用率和价格不匹配。我按照他的意思编辑好邮件,又给他看了一遍,让他签了名,然后发了出去。

第二天一早,收到了克洛伊的邮件,她只回了一句话:“你觉得匹配的价格是多少?”王总看到邮件就炸了,当时他在一厂,电话里头第一句就是:“若文!克洛伊屁股那么大是你能搞定的吗?我早上在松山湖跑完十公里回来你还没有起床呢!”电话那边他一直吼个不停,我一句也没敢接,他也没给我接的机会。等他噼里啪啦地说了一通后,我听见电话那边他和别人讲起了别的事,我还是不敢说话,也不敢挂电话,一直听着,等了很久他那边才挂了电话。他从一厂回来后,还没走进办公室,就在门口对保安大喊:“把若文给我叫出来!”

那天晚上,王总叫我和他一块儿去凯悦。我一上车,看见车座上放着两盒麦卡伦。王总板着脸一路上没说话,快下车时说了一句:“脖子被这些鬼佬卡得死死的。要活下去,我们必须做自己的自主品牌……”

作者简介

周一,本名周志文,河南固始人,居广东东莞。作品见于《青年文学》《四川文学》《花城》《中国作家》《西部》《北京文学》《人民日报》等,部分作品被《散文选刊》《新华文摘》等转载。

责任编辑 丁莉娅

本文刊登于《北京文学》2026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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